本着求知求真的精神,裴季夏第二天就打算去探索那只兔子的来历。
他有了计划,动作就快,队友们就跟着沾光。第三行动队下午两点出动,三点半收工,打了场漂亮的突击战。
班下得太早,停车场里没什么人,只有何沐的向导在路边等着他。何沐跳下车,两人正手挽着手要走,回头看见裴季夏又把安全带扣上了,就凑过去问:
“裴队,上哪儿去?”
今天他不是无人在意的背景板了,有自家向导在身边,背都挺得直了,浑身乱冒粉色泡泡。他跟江浥人都不错,就是感情太好,且腻歪得过于光明正大。除了出任务,几乎随时随地黏在一起。
裴季夏瞥着他们十指交握的手,和贴在一起的精神体:
“……去医院。”
“又去医院?”何沐问,“没什么事吧?”
“没事。”裴季夏看他一眼,言简意赅地回答。
这一眼的意思是不用担心,何沐也是跟他挺熟了,这才能读懂。要是换了别人,多半会理解为“不想回答”或者“问太多了”,然后闭嘴走人。
江浥也跟裴季夏打招呼,说:“昨天的人,我们已经盯住了。多谢裴队长。”
他在情报部工作,爱好有两个:一是把目标的动机、同伙、背景统统扒个底儿朝天,二是看帅哥。
裴季夏对他说一句“没事”,他两只眼睛都开始发光。
车开走了,江浥还在盯着看,小声嘟囔:“裴队长真的好帅。”
何沐用力掐他的手。
***
医院走廊里人很多,裴季夏在楼梯间徘徊二十分钟,已经开始打退堂鼓。
自己算是不速之客,且想不出任何开场措辞。思前想后,他总结出三种结果:
第一,自己打扰了对方工作。第二,自己耽误了对方休息。第三,自己没见着对方。
退堂鼓一鼓作气,再而不衰,三而不竭。
他跟闻雪刚刚认识一天,非要说有什么关系,只能算是杀人凶手和目击者。其实根本没必要考虑这么多。
但如果能什么都不想,他裴季夏还社什么恐。
只有一方期待的见面不如不见——是他的亲妈教给他,并且让他亲身体会过的。他一时的好奇心,倒也说不上期待。但想到这,已经打算转身下楼。
很幸运地,身只转了一半,就看见一双毛绒绒的耳朵。
是昨天的那只小兔。
裴季夏蹲下来,精神体收在精神图景里。小兔很亲人,不知道他藏匿着自己的天敌,凑过来蹭他的手。
它的眼睛真的很圆,和闻雪一样是很浅的棕色。裴季夏确信它不是普通的兔子,而是一只精神体。他问它:“你是谁家的小兔子?”
一个小男孩沿着楼梯跑上来,忽然站住了,很迷惑地看着他。裴季夏也疑惑地回看他。
男孩好像想问他在干什么,但看着他冷冰冰的脸,闭了嘴,又跑下楼去。
裴季夏:……我的行为有任何不正常吗?
小兔还在蹭他的手,裴季夏一时没有反应,蹭就变成了挠。白兔用前爪抓他的手,拽他的衣袖,好像要带他去哪里。
他就站起来,帮小兔推开楼梯间的防火门,再跟着它穿过走廊。
精神体是天赋和力量的象征,大部分哨兵和向导都不喜欢将它们隐藏起来。楼道里此时也有不少精神体,但小兔从他们中间穿过,甚至踩了某只猫的脚,竟然没引起任何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