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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 视觉错觉(第1页)

第99节视觉错觉

最好在开始研究视觉错觉的同时,也考虑到那些引起异常、疯狂图像的条件。它们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种错觉可以被任何观察者解释的不同可能性所辨认出来,也是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根据错误的光学性质的论点为自己进行尝试。如果我们只立足于最简单的条件进行论证,那么往往会出现粗疏的错误,因为感官提供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就会显示出它需要被证实,这些东西会在法律层面产生显著的效果。“我亲眼看见”这句话是不能成为任何证据的,因为一种错觉在某一点上显示出它在所有其他方面都有同样错误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可以说直线的位置对其尺寸的估计并非没有影响[64]。垂直方向的直线会被认为比实际要稍长一些。在两条交叉线中,垂直的那一条似乎更长,尽管其长度实际上等于水平的那一条。长方形,以长边为底边,会被认为是一个正方形;如果我们用短边为底边,那么它似乎比它的实际长度更长。如果我们把一个正方形分成等角,那就会把靠近的水平角看得较大,所以我们通常用30°的角来表示45°。在这里,习惯有着很大的影响。很难相信,当然也不一定,在字母S中,上部分曲线的半径肯定比下部分曲线的半径要小,但倒置的S马上就证明了这一点。其他的错误也属于这种类型:斜坡、屋顶等在远处显得如此陡峭,据说没有特殊的助力是不可能在上面移动的。但无论谁在那儿向前走,就会发现它们的倾斜程度其实没有那么大。因此,每当有人宣称攀爬某一个斜坡是不可能的时候,就有必要询问声明者是否在那里,或者他是否在远处对它做出了判断。

我们低估了轻微的弯曲。埃克斯纳[56]正确地提请人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维也纳的普拉特公园围绕着圆形大厅行走时,速度总是比他预期的要快得多。这是由于存在一些微小的偏差,而这些偏差基于对距离的错误估计而来。还有一个奇怪的事实——人们在夜间的树林中迷路,往往在一个明显的小圆圈里绕来绕去。我们经常注意到由于某种原因,那些因为抢劫、虐待、入室行窃等因素而逃亡的人在黎明时总会发现,尽管他们在逃跑,却总是离犯罪地点很近,因此,他们逃跑行为的有效性似乎难以令人相信。尽管如此,即使在白天,逃亡者对树林的情况了如指掌,这种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他只是低估了自己的偏差,因此会认为自己最多是在一条非常平坦的弧形路线上移动。假如他要往前走,离开树林,他确实是在画一条尖锐的弧线,而且总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偏,最后他的路线确实是圆形的。

这种错觉的一些佐证是因为左眼看到物体的左边部分太小,而右眼低估了物体右侧的尺寸。这一低估幅度从0。3%到0。7%不等。这些是大自然具有重要意义的量值,在黑暗中,最具备影响的偏差就在眼睛的内侧——即左眼对左侧或右眼对右侧的偏差。

将其他的估计值加入其中进行考量,这种混淆就变得非常棘手了。只要举报者知道他只是在估计,那么危险就不会太大。但在通常情况下,举报者并不把他的想法看作一种估计,而是把它看作定论。他没有说“我估计”,他说的是“就是这样”。奥伯特讲述了天文学家福斯特是如何让许多受过教育的人以及医生等人来估算月球直径的。他们的估算值从1″到8″以上不等,其实,月球的精确直径在距离为12″时为1。5″。

众所周知,一间没有家具的房间比一间配备家具的房间看上去要小得多,一块被雪覆盖的草坪,比生长着茂盛草木的草坪似乎小得多。当我们在一片看上去很小的土地上发现一处巨大的新建筑物时,或者看到一块地被分成更小的建筑群时,我们经常会感到惊讶。当地面被铺上木板时,我们对能铺在地面的木板数量感到惊奇。当我们抬头仰视的时候,错觉还会更强。我们更习惯于在水平方向,而不是在垂直方向进行估量。放在屋顶排水沟上的物体似乎比地面上类似距离的物体要小得多。如果一个已经在房顶放置数年的物品被取下来,就很容易看出来。即使水平距离是房子高度的两倍,这件物品似乎仍然比以前要大。这种错觉是由于有缺陷的做法所致,这一点可以从儿童犯下成年人认为不可想象的错误这一事实中看出来。亥姆霍兹说过,在孩提时代曾经要求妈妈从一座非常高的塔的楼座里给他拿来小玩偶。我记得自己五岁的时候向我的玩伴们提议,让他们握住我的脚踝将我举起,这样我就可以从房子的二楼把一个球拿到院子里。我所估计的高度是它实际高度的112。在需要判断尺寸的物体与我们了解的物体的大小相近时,我们的某些低估和高估的标准就出现了。在所谓的史诗性景观中,树木和建筑物有着如此理想尺寸的原因是艺术缩小了规模。我意识到几乎没有几幅画给我留下了如此可怕的印象,除了这幅覆盖着半堵墙的克劳德·洛林风格的大型风景画。在近景中,有一位牧师骑着马在峡谷里飞奔。骑手和马都有几英寸高,正因为如此,本来就已经很大的景观变得大得可怕。我在学生时代就看过这幅画,即使现在我也能描述它的所有细节。假如画中没有那位矮小的牧师,画作就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效果了。

在这一点上,我们绝不能忘记,与我们有关的事物的尺寸之间的关系,由于透视原理是如此的不确定,以致我们不再注意它们。利普斯[66]说:“我觉得很难相信,放在房间角落的烤箱在离我眼睛一英尺远的地方看上去并不比我的手大,或者说更近地看,月亮也没有别针的针尖大……我们不要忘记比较的习惯。我比较手和烤箱,是从烤箱的角度来看待手。”这是因为我们知道手和烤箱实际有多大,但是我们经常比较那些并不了解的东西,或者不太容易得到的东西,然后就容易想入非非。

关于所引用的估量月球直径的事例,托马斯·里德有一种错觉,他认为用直视的眼光看月球就像盘子一样大,但通过一根管子看时却能看到月球像一美元硬币大小。这种错觉确立了一项重要的事实,即孔口的大小对通过它看到的物体的大小有很大的关系。通过钥匙孔观察的情况在刑事案件中并不是很重要。这种对尺寸的低估是很惊人的。

空中视角对这些现象的确定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发生在野外和远距离的现象。这种影响将通过远距离物体不同的外观、远山的各种颜色、地平线上月亮的大小以及空中视角给画家们造成的困难来显现。许多图片的成功或失败都要归结于使用了空中视角。如果它在一幅画作的小范围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那么自然中的幻觉则很容易产生巨大的意义,特别是在极端条件下对未知区域物体进行观察的时候。大气的状况,有时有雾,不透明,而在另一段时间特别清楚,这样就对观察结果造成了巨大的差异,无论是距离、大小、颜色等,统统不可靠。一位曾经多次在朦胧的天气中观察一个未知区域,并在非常晴朗的天气下对之进行过重要观察的证人是不可信的。

我们可以在所谓的虚幻线条中找到许多对感官错觉的解释。对它们的研究已经很多了。但是,佐尔纳[67]首先揭示了它们的特性。因此,我们把斜线或交叉线共置一处,能使真正的平行线看上去并不平行。图1和图2中的两条水平线实际上是平行的,这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确定。

图1

在图1中,正着看和反着看的同条直线看起来是向外凸出的,而在图2中它们是向内凹进的。

图2

更重要的是图3造成的视觉错觉,直线的凸出非常清楚。线条的长度等因素对错觉没有影响。

图3

另一方面,在图4中,如果斜线不是平行的,那么斜线看上去一定比平行的水平线更粗。这种倾向破坏了平行线的外观。如图5所示,从a到b的距离和从b到c的距离一样长,但在视觉上,前者的距离却明显短于后者。

更具欺骗性的是图6,箭头向内的第一条线看似比箭头向外的第二条线要长得多。

图4

所有描述过这个显著现象的人都试图进行解释。拥有这样的解释有可能使我们能够对大量的实际现象进行理解。虽然事实的确如此,然而我们依然不了解其成因和方式。我们可能相信图1和图2中所示的现象,某个区域的边界直接通到一条有着平行边缘的街道,结果是在相交的点上街道似乎是弯曲的。或许我们经常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观察到这一点,而且并没有特别强调它,首先,因为它真的不重要,其次因为我们认为这条街道在那一点上并不是笔直的。

abc

图5

图6以同样的方式,我们可能已经看到了角度的影响,如图所示。图5、图6的房屋或房屋前墙是以对角线建造的。由于我们没有理由寻求对未注意的位置进行一个准确的判断,那么,拐角之间的线看上去显得更长或更短。如果被要求对此作出判断的话,我们对长度的估计就应该是错误的。我们也很可能认为,房子的墙面上有一条实际的或栓状的短线,以山墙的角度围起来,但到目前为止,对这一假设的认知还没有实际价值。然而,不应低估这些设想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它们意味着我们真的可以被许多观察到的现象欺骗,甚至到了对一件简单的事情进行赌咒发誓的程度,然而这是相当无辜的错误。此外,这种可能性还表明,根据合理标准所作判断的确定性还不够,我们无法确定这种不足的程度。我们已经表示,我们只知道佐尔纳、德勃夫和其他人列举的例子。它们很可能是偶然发生的,类似的事件是经验性的或故意的。因此可以假定这样的错觉数量巨大或者范围很广。例如,汤普森发现了他熟悉的“光学圆错觉”(六个圆排列成一个圆圈,另一个圆圈在中间。每个圆圈都有弯曲的弧度,如果整幅画本身是一个圆圈,它就会单独转动),这是由于他偶然看到了一个小学生画出的一张几何装饰绘画。凡是处理这种视觉错觉的人,在几乎每一件女式服装的样品中都能看到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尤其是在高级密织棉布面料以及各种地毯和家具上。这些就太复杂了,无法描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将找到另一组这样的错觉,并会对它们做出解释,然后可能确定出如何将我们对它们存在性的认识转化为实际用途。

在所谓的视觉对象反演过程中,实际应用会更容易。图7显示出最简单的例子——中间位置的那条垂直线看上去比其他的垂直线有着更深远或更高的可能性。在第一种情况下,出现在你面前的是一条排水沟;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出现在你面前的是一个房间。在图8的立方体中,我们也可以观察到类似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角a可以被认为是凸出的,也可以是凹进的。当我们在菱形立方体中用直线连接x和y这两个点时,情况就更清楚了。随后,x或y可以交替地被视为更近或更远的点,从而可以将图形变换到不同的位置(图9)。我们可以自由地重复这一过程。

α

图7

图8x

y

图9

这些错觉有许多实例。一天晚上,辛斯顿在明亮的背景下看到了风车的轮廓。风车叶片似乎在右面,又似乎在左面——这显然是因为看不见磨坊本身,他可能同样认为自己从前面或后面看到了它,风车叶片起初在右面,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在左面。伯恩斯坦引用了一个类似的事例。如果由细线条构成的十字代表风向标的杆,而粗线代表风向标本身(图10),那么在来自北面的光线条件下观察,可能无法区分风向标的指向是东北还是西南;这里就没有确定运动起点的方法。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风向标位于东北和西南之间,它的角度指向两条线的交汇处,甚至不能在很近的距离上确定箭头的指向。这种错觉的两种形式都可能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出现。一旦获得了某种形式的、秩序明确的概念,这样的错觉就不会被抛弃或质疑,甚至(证人)会为此赌咒发誓。例如,如果被问到磨坊的风车叶片是向右还是向左移动,观察者几乎不会在上百次的回答中考虑到是否存在视觉错觉。他会简单地向我们保证,这件事是他自己亲眼所见,而他是否正确地看清了这件事,纯粹是运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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