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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第二十四章

深圳8、10事件后,果然催生了中国证券委员会。1992年10月,这个准政府机构正式成立,阵容也确实挺庞大: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经理秦野兼任,第一副主任则是原人行副行长蔡智宏。此外国家体改委、计委、财政部、经贸部,包括高、检、法和工商、税务以及国有资产局和外汇局,都派人出任了委员。而证券委的办事机构则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虽然这只是个事业单位,但在公众眼里,其权力和影响甚至超过行政机关。

应该说,这个证券委员会也是由汪国鹏和方克冰,以及联办的精英大力促成。他们一直在向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呼吁,要尽快成立这么一个机构。他们甚至还提议,这个证监会的模式要向美国的SEC看齐,也即委员制,奇数,主席跟委员的权力一样,每人一票;只有在赞成与反对的票数相等时,主席才能起作用。但这是西方的东西,中国从没有先例。在世界众多证券业的监管模式中,中国更喜欢香港模式,因为大家都是黄皮肤黑眼睛。也有人建议,把人行金管司划分出来,升级为一个副部级单位,不料也没弄成。方克冰就跟汪国鹏说,你们人行的班底来搞证监会最合适。汪国鹏便笑道,那我就推荐一个人行的老领导吧,他也是副部级,正好来坐这把交椅。方克冰笑了,知道他说的就是蔡智宏,他们算是想到一起了。

蔡智宏出身贫寒,却是留苏博士,且被业界称为学者型官员,因为他算盘打得好,又有个绰号就叫“小蔡会计”。小蔡同志已经不年轻了,其年62岁,并已转任国家体改委的副主任。他很期望成立这个证券委员会,但一听说要让他担任证监会主席,就不乐意了,还说:

“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别一不留神,弄顶资本主义的帽子来戴上!”

汪国鹏知道此事后,又跟方克冰商量,说此人曾当过中顾委常委兼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郑庭轩的秘书,不如请郑老出面,给他做工作。他俩便去郑家拜访老革命,把这层意思说了,郑庭轩当即答应。又过了没几天,正巧蔡智宏去郑家看望老上级,郑庭轩便跟他谈了这件事。蔡智宏极力推辞,说这事儿真不是人干的。郑庭轩却幽默地说:“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蔡智宏就这样被赶着上架。他知道是汪、方二人在背后怂恿,又找到他们说,我可是一窍不通啊!方克冰说这好办。便让他去深圳,叫田希云给他恶补三天,才做足了功课。

蔡智宏很清楚,他到任后的担子挺重,一是要立章建制,二是要分权。当时的证券经营机构都归人行管,沪深两所在行政上又归两市政府管,业务上才归证监会管,二者肯定会打架。其中一部份权力,他还要到人行去争取,可谓困难重重。而证监会草创之初,还有更大的困难:一没钱,二没人,三没办公地点。财政部答应给开办费,却没有如期拨款。

蔡智宏又找到方克冰,说你们把我推上去,可不能不管!方克冰便跟田希云商量,让联办借给证监会一笔钱。田希云又跟杨柳青商量好,说我们不但能借钱,还能借人呢!第二天,他就带着一张200万元的现金支票,还有几十个人,出现在蔡智宏面前……

蔡智宏吓了一跳,“哎,你们呼啦啦来这么多人干啥?”

“来你们这儿安营扎寨呀!”田希云风趣地说,“你需要人手,我们可都是有为青年。”

蔡智宏高兴地接过支票,“欢迎欢迎,我正想请你出山,担任证监会的首席律师。”

“嗨,我知道。”田希云故作愁眉苦脸状,“我就是个干力气活儿的!”

蔡智宏笑起来,“在深圳你让我吃了不少苦头,今天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

他又告诉田希云,证监会的正式编制有100人,来源本就是这三方面:国家体改委、人行和联办。秦野还对他说,人员不要多,但要请些专家,待遇也可以高一些。

“至于钱嘛!”小蔡会计肚子里已经拨开算盘,而且只算进不算出。“对不起,财政部的拨款只有100万,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各分50万,你这笔钱就算捐了!”

田希云自然知道,当时设计证监会的经费来源也只有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经营机构的交易额提成;上市公司和投资基金募股说明书的审查与登记注册费;以及国家补助。

于是他潇洒地一挥手,“没问题,就算我们联办为国家做贡献了!”

从这一天起,田希云就留在证监会,从此开始了他的准政治生涯。

“你为啥要这样做?”杨柳青曾不解地追问他,“是不是想当官啊?”

“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田希云有些不高兴,“不想当官,也不一定就是优点嘛!”

“那你为啥要离开我们这个战斗集体?”杨柳青也很不悦,“林亦明走了,周锐也走了,现在你又要走,就只剩下我一人在苦苦支撑!”

“你说得不对。”田希云连忙提醒她,“这几年又进了不少年轻人,都是个顶个呀!”

“可我怀念咱们在一起的时候……”杨柳青仍然很失落,“别忘了,咱们仨在美国的世贸大楼,可是三击掌有过约定,你们现在都走了,这算啥?”

田希云只好跟她说实话:“联办是个民间机构,想搞一些名堂,就好比耍铁锹,出一身大汗也没什么效果。而证监会却是一台大马力推土机,很快就能攻下一座小山。所以我愿意进证监会,在这里做出一个决定,制订一个条例,就能影响整个市场啊!”

杨柳青明白了,只好无奈地说:“你呀,跟林亦明一样,都想耍个人英雄主义。似乎让你们留在联办,就没有用武之地了!”

田希云却不讳言这一点,“是啊,比如那个《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我在联办就搞不下去了!打磨了多少年啊,除了我们,还有人行、体改委和其它单位,换了几拨人,推翻了若干方案,吵吵闹闹的一直搞不成。现在进了证监会,我咬牙都得拿下它!”

这个《条例》最初也叫《证券法》,确实费了田希云不少心血。他给蔡智宏恶补功课时,呆在深圳就为了搞这个。进了证监会,第一件事也是搞这个。他最下功夫的是第四章“兼并收购”,写得非常详细,堪称洋洋大观。不久前,他们已经搞出200多个条例,送到国务院法制局去审查,对方却很不满意,说太西化了,不符合中国国情,要大删大改。

“尤其是你这第四章。”法制局的人说,“这一章根本没用,应该全部删去。中国哪儿会出现什么大鱼吃小鱼的事儿呀?十年八年都不会有兼并收购这种事。”

“只要有市场,就有这个温床,就会发生这种事。”田希云很不服气。

对方知道他是有名的大律师,只好妥协,折中一下,保留了这一章,却删改得没几页了。

“这怎么行?”田希云气呼呼地说,“前后都对不上了,我坚决反对。”

所以他即使没接到杨柳青的电话,也准备回北京,还要去法制局,就此事讨个说法。

其实田希云这段时间一直很忙。他最近每年都要去美国的一个大学讲学,讲中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以及合同法、民法与合资法,还有国际商务交易法等,一讲就是十天半个月。前年他的讲学申请被美国使馆拒签,恰好碰上《纽约时报》驻北京站的站长,说起这事儿,站长很冒火,立刻打抱不平,去给美国总统打电话。两天后,这位总统的信就到了美国驻北京的大使馆。又过了两天,他拿到了美国使馆特批的签证。所有认识田希云的人,都说你太牛了!怎么会这样?他只是笑了笑,说那个总统跟我曾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先后同仁。

今年他在美国讲学时,正值中国第一起兼并收购案也即宝延风波发生。汪国鹏去上海调查后,回来就给他打了一个长途,“哎,你那个《条例》,这件事可是无法套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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