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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丹尼斯和猫(第1页)

我、丹尼斯和猫

我和丹尼斯

我很想念丹尼斯。

好象是在2007年冬天吧,我和丹尼到南坪去打望。南坪的夜晚是很热闹的,一到傍晚,那些小摊小贩就把东西都摆了出来,有卖水果的、卖烧烤的、卖红薯、小磁耙的、卖二手手机的、手机贴膜的、卖打折衣裤的……我和丹尼斯经常去光顾南坪的一家牛排餐馆,但丹尼也非常喜欢那些小摊上卖的烤羊肉串、烤土豆。不管怎样,在这人声嘈杂、生意兴隆、好看好吃的地方,在结束了一周的教学工作后,到南坪、解放碑四处闲逛,是我和丹尼斯的共同爱好。

在通往南坪步行街的路口,经常还有卖宠物的。有小狗、小猫,有时还有小白鼠和兔子,那是我经常驻足观望之处。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最小的时候养过小鸡,在兼善中学的时候养过猫。所以,小动物永远都会吸引我的眼球。只是因为忙和其他因素,后来没有再养宠物。

我和老丹(我对他的中国称呼)就在这些猫、狗摊位转来转去,真是看这个也乖、那个也乖、趣味无穷。待转到旁边的一个小巷口,在暗淡的路灯下,我看到一个提蓝里半探出一个小脑袋:黑白相间的毛色,一双小眼睛亮晶晶的,一副机智又怯懦的样子。我开始以为是一只小狗,仔细一看、才知是一只小猫。丹尼斯见我很喜欢的样子,便问我:“Doyoulikeit?”,我还没有回答,他便说:“Itakeitforyou。”(我买它送给你)。本来,小猫那时十块钱就可以买到的,但那卖猫的妇人一看是个外国人,就说卖五十块。丹尼斯一听还像捡了一个“耙和”一样,马上就把小猫抓起来,放进他那宽大的棉衣里面,像揣了一块宝似的,付了钱,拉着我就回家了。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带回家一件丹尼送的活礼物,我们就一家两口变成三口的生活在一起了。

丹尼斯本来就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

2001年,我到南京开会,在宾馆用早餐,一个老外就坐在餐桌对面。他朝我微笑,然后向我打了个招呼。我看他一副儒雅的样子,人非常和气,于是也回应了他。用毕早餐,他与我闲聊,我才知道他是从澳大利亚到中国来旅游,而且这是第二次旅游了。他告诉我他有许多中国朋友,在大学读研究生时基本上与中国学生同寝室,而且他关系最亲密的一家人也是中国人。听了这些话,我就不怎么感觉他“老外”了。分手时,他要了我的电邮地址。

开会完毕回到家里我便收到丹尼斯发来的伊妹儿。随后,我们就开始了电邮交往的友谊。

从电邮交往中,我感觉丹尼斯极有耐心,做事不慌不忙而且非常恒定。比如说,象我这种跳跃式的思维和行事方式的人,想起了,一天可以给他写多长一封信,想不起或没心思就可以好几天不回他一封。但他始终不紧不慢地给我写,而且总是说我们还会见面的。我觉得,他的这句话就像是在牵着我的鼻子走,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跟他“唠嗑”了一年多。

我儿子的父亲是个搞艺术的,毕业于当时颇有名气的广州美术学院。他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的“艺术家”风格让我和儿子有家就似无家。他不断地为了他的“事业”调来调去,我费尽力气好不容易一家人调在一起,他又自作主张调到他认为对他发展有利的地方,一家人又分居两地。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这位他说的“吃的盐比我吃的米多”,我不懂他才懂的“家长”,直到住房问题让我们最终分手。我们协议离婚,条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儿子归我抚养,他每月负担一百元生活费。那时我俩没有任何其他财产,一人分一个柜子而已,那有现在这么复杂哟!

父母与八个子女(右边戴眼镜者为丹尼斯)

离婚两年后,儿子上了大学。我去了沈阳主持一个教育科研项目。我每天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有时间和心思考虑再找一个伴的问题。在沈阳,虽然也有人想来靠拢我,但我从来没有碰到一个我也想靠拢的人。

我从丹尼斯的信中了解到,他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爱尔兰人,早年从欧洲移居到新西兰生活。父亲是一个生意人,母亲在家料理家务,照顾八个孩子。父亲非常严厉,又有英国男人的那种威严和执拗,孩子们都怕他。但母亲却是一个宽厚温暖的人,因此,丹尼斯每每谈起他的母亲都充满感情。丹尼有一个孪生弟弟叫莫里(Mori),有一次,莫里不知何事激怒了父亲,父亲强行让莫里从家中滚出去。不管母亲、丹尼斯和其它姐妹如何劝阻,父亲都执意不听。结果、与孪生弟弟情深似海的丹尼斯与弟弟一块儿滚出家门,两兄弟开始了他们的流浪生活。他俩在码头搬运过货物,打过小工,做过许多辛劳的工作。他们离开了故乡新西兰,跑到澳大利亚去谋生,从此基本上与家庭断绝关系。一个执拗的父亲养出同样执拗的儿子,莫里宁愿在外面受苦受难,也不愿向父亲认错。丹尼斯始终与他的弟弟站在一起,宁愿中断自己的学业。他父亲这位生意不错的商人,把自己的女儿送到贵族的私立学校去接受良好的教育,两个孪生儿子却在底层接受劳动人民的无产阶级教育”。丹尼斯的学习欲望远胜于莫里,他后来靠半工半读完成了自己的大学学业,又在三十多岁,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格里菲斯大学完成研究生学业,拿到副博士学位。经过打拼,丹尼斯和莫里都在在澳大利亚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丹尼斯在一家公司干到中层管理职务,有房有车,有妻子和三个子女。

勤奋后的喜悦

本来,他就可以这样在中产阶层顺顺当当的渡过一生,翻过早年的坎砢,享受中年和晚景的舒适。然而,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性格决定命运。

一个万分固执的老爹生出来的儿子,在性格中必然遗传有固执的基因。固执本来也有它好的一面,那就是认准了的事就一定干到底,不放弃,也不退缩。比如说老丹极强的耐心,就是因为他幼年从一颗很高的树上摔下来,右手的胳膊骨头摔碎。接好后,他坚持不懈地练习织毛衣用于手功能的恢复,从而练就成的。但固执有时也的确带来不可预见的负面结果。丹尼斯在他中层的管理岗位上慢慢地发现他的顶头上司有贿赂行为,于是,他就打算将此事报告给悉尼总部的上司。老丹的妻子知道他的打算后,极力劝阻他,因为他妻子害怕此举会带来不好的后果。然而、丹尼斯没有听从妻子的劝阻,义无反顾地向上面举报了自己上司的恶行。这下真的是点了一把大火。出于不明原因,悉尼的上司并没有惩处丹尼斯的上司,老丹反而引火烧身:丢了工作,失业在家。于是,他又开始了早年那种四处奔波找工作的轮回。但物质化的丹妻那里容得了一个没有稳定收入,东奔西跑求生存的老公。她一脚将老丹踢出家门,与他离婚,老丹净身出户。后来,丹尼斯又干过各种工作,晚上还在职业学校教过夜校。丹尼在离婚后和莫里两人将父亲去世后分得的遗产共同投资成立一个公司。但由于经营不当,又被下属撤台,公司垮了,莫里也离婚了。这下,两个难兄难弟真的成了彻底的单身无产阶级。

认识丹尼斯时,从电邮中我知道他没有住宅,在布里斯班租房居住。但我一点没有因为物质方面的问题小视他,他的遭遇反而激起我对他的同情心。

2003年寒假到了,一位好友对我说,你为何不去澳大利亚一趟,去看看丹尼斯,了解一下他的情况呢?我认为这个主意不错,值得去实行,于是,我只跟儿子说了我的去处,立马参加一个旅游团飞到澳大利亚去了。

在悉尼机场,丹尼斯手拿一束玫瑰迎接我。

导游很好,她让丹尼斯跟着我们的团跑。游布里斯班这个丹尼斯居住的城市时,她还让我脱团乘丹尼斯的车四处参观。丹尼斯带我去看了他就读的大学,看了他的住所,带我去动物园看考拉、袋鼠,还带我去了海边。那辽阔的大海和柔软的金色沙滩一直是丹尼向我夸耀的地方,他对大海有着无尽的向往。在重庆,他经常提到家乡的大海。当我后来在海南买了一个小小住房避冬,告诉他我的住处离大海不远时,他由衷地为我高兴。我多么想他过来,希望他过来与我一起享受海风、沙滩和大海。但是,他已经不能过来了。

人生有许多预料不到的事情,所以,我现在想到要干什么,只要条件允许,我就会立马去干。我不能确定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就像我决没有料到与我一起生活了几年的丹尼斯,回到澳大利亚没几天,就晕倒在洗手间,被孪生兄弟送进医院,确诊为白血病,从此就再也不能回来一样。

2004年,丹尼斯开始处理他在澳大利亚的事务,卖掉车子,把一些值得保留的私人物品存放莫里那里。2005年初,他飞到重庆来了。

的确如他最早在信中所说: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我飞澳大利亚已经再见过面,这次,他飞到重庆,就不只是再见一次面,而是准备共同生活了。

我选择丹尼斯当人生的第二个伴侣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感觉”。

我非常喜欢一首外国民谣“伦敦德里小调”,我还以这首民谣的名字为名写了一篇抒情散文,该文发表在2002年重庆日报的副刊,后来获得“三峽杯全国文艺创作大赛”的散文一等奖。这是一篇优美的散文。文中的最后一段写道:“我十分奇怪地感到,我虽然生在中国,但我的根却在苏格兰,那里是我的灵魂发祥地。我是与那里的山峦旷野、海岸巨石、蓝天白云、还有那一片蓝色的曼陀铃花的原野溶成一体的,那里是我的故乡,我心灵的故乡。”我一直以为这是一首苏格兰民谣,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民谣并不是苏格兰民谣,而是爱尔兰民谣。当我与丹尼斯在电邮上聊天时得知他的母亲是爱尔兰人时,我就感觉我会跟他走在一起了。

2003年于布里斯班

我非常相信直觉。但有许多人认为直觉是不可靠的,他们相信有逻辑的分析、推理、然后得出理智的结论。而我的行事方法多基于我的感觉。我认为,一个人的直觉是非常重要的,它往往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那是超越了若干的理性步骤才能达到的事物的核心。我有好多个涉及直觉的事例,让我惊讶于它的神奇,同时也让我领悟,如果我忽视了它,我是会付出代价,甚至是惨痛的代价的。

终于又有了一个家(左为儿子)

与母亲和弟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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