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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莲朵的故事(第2页)

“朱蛇涎和醉人蜂蜜混合成的香膏,每天涂一遍,不然就会死。”小藓匆匆穿上衣服,轻声介绍着那东西:“这是成为贺佩瑜姬妾的代价,他喜欢我的皮肤,想让它更滑也更美。”

齐家福和少一事对望一眼——外面是瓢泼大雨,而且他们要泅过护城河。

“希望我来得及见到他。”小藓找了个皮口袋,把帐篷里的吃的塞进去,罐子也塞进去,口袋抱在怀里,“我们走吧。”

“小藓!”齐家福伸手拦住她:“当家的,这不行,她会死在路上。”

“她要见的那个人是李劼。”少一事简短地回答了他。

南营比刚才肃静得多了,看来短暂的骚乱已经被控制住。一列列的士兵整装、开拔,向城门走,号角声变成了三长两短,贺佩瑜要出动狼牙七纵了,那是个令对手和自己人都会安静下来的名字。

少一事的速度也加快了,偶有泄露行藏的风险他也不那么在乎。贺佩瑜的决心在很多人的意料之外——多数人都以为,他会坚守到雨停再做致命攻击。

前方是马厩,夜雨里有新鲜牧草的香气和马奴铡草的嚓嚓声。

“我去对付马奴,你去对付马。”少一事解开外衣,解下捆在肚皮上的一个袋子,递给齐家福,“一路跑过去,每十匹马嘴里塞一颗,快。”

马厩比普通营房更宽敞,骏马低头吃着夜草,看得出来,是千里之外特地运过来的紫苏苜蓿、蚕豆和新谷,得以享受这种待遇的,大概就是贺佩瑜重金购来的那批山地矮脚纯血马了,也就是狼牙七纵的坐骑。齐家福摸了摸袋子里,是蚕茧大小的硬硬颗粒,他不知道是什么,但知道少一事拿出来的必定没有好货,他按照吩咐,每一匹塞一颗,一边塞一边飞跑,身后喀喇一声,那东西被嚼碎了,然后砰的一声轻炸,战马扬蹄,发出难以言状的狼一样的嘶鸣。

看来这小东西里藏着锋叶、尖刺或者更可怕的东西,战马的口腔被刺坏了,疼痛程度在逐渐加剧,马群开始骚乱,头马踢着栏门,踢着水槽,挣着缰绳,受伤的马疯了一样撕咬着同伴——这是南营最大的一座马厩,马厩里大约有接近一千匹纯血马,都是足以佩裹重甲、并且供重骑兵驰骋的良驹,马群的骚乱逐渐变成了暴乱,马厩的柱子被拉倒,更多的马受惊,肆无忌惮地乱冲乱撞。很快,士兵们来了,但他们既无力控制马匹又不敢擅自杀戮,他们不得不退开以避免被踩踏而死——不过从惨叫声里判断,还有人没来得及躲开。

这样的混乱,已经足够遮掩一些小小麻烦。

齐家福掠过最后一匹战马的时候,是从正在倒塌的屋顶和倾斜的木柱间钻过去的。他一落地,就听到了几声稀稀落落的掌声。

凌子冲和少根筋已经到了,他们的行程显然也很顺利,背后,五个士兵装扮的人分别背着聂家五口,裹着油布,看不出是死是活。少一事扯下其中一道油布披在小藓身上,右转,挤进另一个窄巷。

窄巷后,是南营的洗衣房,这样的暴雨天没有人洗衣服,十几道水槽里有堆积如山的烂靴子和脏衣服,大概泡得很久了,不再有刺鼻的馊臭味。少一事示意,少根筋跑到最角落的水槽边,刨开衣服,半个身子钻进去,摸索了一会儿,他湿漉漉的抬起头来,“是这儿了,过来”——水槽随着他手臂的动作移开了,露出一个只供一人出入的小洞来。

少一事当先跳了下去,底下传来噗通一声重物落水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跳下去,然后把聂家五口送下去,最后少根筋滑进洞里,松手,水槽转回到原先的位置。

水很凉,奇寒刺骨,少一事却双臂把着石壁,泡在温泉里一样,赞美着他一手制造出来的麻烦:“高战回来的时候,重骑兵就要变成重步兵了。”

“我更希望他回来的时候是个死人。”小藓这样说着,她声音恬美,但仇恨是渗进灵魂里的。

“哦,我知道,因为是他把李劼赶到深山里去的,那是狼牙七纵的成名战。”少一事的评论很公允,“李家兄弟带着十万人,被几个小毛孩子打退到山里,至今还听见三长两短就腿软,这事你怪不得贺佩瑜,狼牙七纵的名气就是打李劼打出来的。”

“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魔鬼!”小藓在愤怒。

“把自己扔到战场上的人,就应该变成魔鬼。”少一事从肚皮上又解下一个小圆筒,递给齐家福,“这是平安火,你该知道怎么用,蓝的一头表示顺利,就是可以合作的意思,红的一头表示危险,就是不能合作的意思。这东西我不想看到,但是……如果你们回不来,给我报个信。”

“你肚子上还有什么?”

“还有这个,凑合凑合。”少一事又递过来一柄匕首,“我护送他们回西关,少根筋送你们出水门,走吧,咱们回头见。”

他们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分成两拨人,一路逆水而上,一路顺流而下。

越往前游,水流越急,水位越高,空气越稀薄。少根筋拉着凌子冲,凌子冲拉着齐家福,齐家福抱着小藓,向尽头水声最响的深渊冲过去。很快,三个人就只能都闭上眼睛,把自己托付给少根筋了,水越来越高,很快头顶就触到甬道的穹顶,再之后就完全裹在水流里。他们的身体被高高抛起来,接着下坠,无穷无尽地下坠,齐家福感觉到小藓的身体在怀里挣扎,皮口袋似乎脱手,他放开凌子冲,抱住小藓和她的救命袋子,然后一只手拉住了他。

那只手是少根筋的,粗,短,平,像个小铲子,结实有力。那只手引着他的手,握在一根胳膊粗的铁栏杆上,在他手背上拍了拍,离开。

栏杆摇动,带着淤泥、水草和七七八八的垃圾缓缓升起,升起到一尺高的时候,齐家福把小藓推了出去,自己也钻了出去。

同样巨大的浮力和冲力带着他向上,他的头撞上了硬物,摸一摸,是石头,他找不到小藓了,胸口憋闷,气息和力气都用尽。他一再上浮,一再碰壁,头晕脑胀的时候,有一只手拉住了他,把他提了上去。

齐家福难以想象,那只手居然是小藓的。

她身上的香脂完全溶化了,嘴被冻得乌青,脸却烧得通红,她虚弱得像个幽灵,却还对齐家福笑了笑,一头潜下去,又把同样晕头转向的凌子冲也带了上来。

凌子冲一头冲出水面,大口大口吸着气,好半天缓过来,不好意思地对小藓说,“我、我是漠河的,我们那儿是沙漠……跟你们那儿不一样。”

小藓低着头说:“我知道的。”

是啊!齐家福恍然大悟,她是楚河谷人,生长在大峡谷中的民族,河神的儿女。

似乎是为了迎接她,很远很远的地方,暴雨和号角声中,有风笛悠扬,调子就和她刚才唱的那首歌一样。

“那是我们的招魂曲。”小藓闭上眼睛,泪满脸,她双臂抱在胸前,零星浮动的油火在身边飘着,像是族人的魂魄在簇拥着她,她的嘴角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那是从心的最深处绽放出来的微笑,她喃喃,呓语一样的,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说:“我回来了,河神啊,我是莲朵,我回来了。”

她的声音像是吟唱,轻轻的,柔柔的,是大河的波浪卷着顽皮孩子脚丫的声音,是峡谷的清风吹着女孩子长发的声音,她在唱一个故事,楚河谷人没有文字,他们的一切故事都靠歌声流传。

那是一个叫托尔烈的青年和一个叫莲朵的姑娘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大河是从天而降的,千丈的峭壁和祖先们一样,永永远远地矗立在那里。

大河是愤怒的,像青年人雄浑的舞步,直到一个大转弯才温柔下来,像青年人遇到了他心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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