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的眼睛亮了。
他放下了手中的芝士牛排。
“借力打力?”
他重复著这四个字,笨拙的中文发音,显得有些滑稽。
“所以,昨天沃克不是被我撞倒的,而是被他自己的力量撞倒的?”
林翰点了点头。
“可以这么理解。他的每一次发力,都成了推动他自己失控的能量。我做的,只是在他最不稳的时候,顺势推了一把。”
这番话,对艾弗森来说,比任何复杂的战术图解都更加玄妙。
他打了这么多年球,信奉的一直是力量和速度。
从未想过,对抗竟然还可以这样。
“教我。”
艾弗森看著林翰,眼神无比认真。
“我想学这个。”
林翰笑了。
“这个……可不是一两天能学会的。”
“我不管,”艾弗森固执地摇头,“只要能贏球,我什么都愿意学。”
看著艾弗森一脸认真。
“好。”林翰答应了。
这一顿芝士牛排,吃到了深夜。
两人回到公寓时,已经快凌晨两点。
第二天。
76人队的训练馆。
当林翰和艾弗森一起走进球馆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要知道,艾弗森可是出了名的训练迟到大王。
今天,他不仅准时,甚至还比规定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艾弗森一整天都和林翰待在一起。
训练间隙,艾弗森缠著林翰,让他给自己讲解防守时的脚步移动。
……
第二天。
克利夫兰。
一栋豪华別墅的客厅里。
一个身材壮的年轻人,正坐在沙发上,他內心並不平静。
是勒布朗詹姆斯。
阿克伦之子,天选之子,被誉为下一个能统治联盟的超级巨星。
从进入联盟的第一天起,最佳新秀,早已是他的囊中之物。
“林翰……”
老詹轻声念出了这个名字。
他站起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