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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帝之名的刽子手(第1页)

以“上帝之名”的刽子手

1985年5月31日下午,南卡罗莱纳州哥伦比亚市阳光明媚,13岁的莎丽·费伊·史密斯正准备与父亲罗伯特去游泳馆游泳。当罗伯特发动车子时却发现忘记带会员卡了,于是他返回房间中去拿。可短短的几分钟后,当他回到车子里时却发现女儿不见了,她的小提包还放在座位上。他本以为女儿也回房间去了,当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后,也没有见到莎丽的身影。罗伯特大惊失色,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当地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负责此案的探员吉姆·梅茨不禁感到疑惑:可爱的小女孩怎么会在自家的门前失踪呢?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干出这种事呢?吉姆·梅茨想不出答案。因此,他们对莎丽所住的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另外,还有1000多名志愿者也帮忙搜查。结果,却没有任何收获。

正当罗伯特·史密斯在家中焦急地等待消息时,一个声音怪异的男子打来了电话,他声称自己绑架了莎丽,并说出了莎丽运动裤里面穿的是黑黄相间的泳装。

此时,莎丽的父母相信女儿肯定在这个男人手中,因为他所说的完全属实,并非是从媒体上看到的。莎丽的母亲希尔达非常担心地对绑匪说,女儿患有糖尿病,需要定时补充营养、吃药。还没等希尔达说完,那名男子打断了她的话,说了一句:“今天晚些时候你们会收到一封信。”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莎丽的父母立刻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警方此刻也相当担心莎丽的安危。梅茨探员毕业于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与FBI的同事和行为科学部的道格拉斯关系不错,因此,他打电话向FBI求助。

当时,FBI特工吉姆·赖特与罗恩·沃克正好在调查局中。当他们了解了绑架案的情况后,查看了现场照片和电话记录,分析认为:绑架者可能是老练而危险的人;莎丽可能危在旦夕,甚至可能已经被凶手杀害了;凶手很快就会产生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会接着再犯同样的罪行。

同时,他们还推测出大概的案情:当绑架者看见莎丽独自一人坐在车中时,他便趁机将其掳走。如果当时有汽车经过的话,凶手可能就不敢那么做了。

随后,FBI特工介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FBI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也闻讯赶来。他们先在莎丽的家中安装了监听设备,期待绑匪再次打来电话,然后收集新的线索。

不久,莎丽的家人收到了一封莎丽写给他们的信件,共有两页,左侧页边自上而下用大写字母写着“上帝是爱”。随后,警方将这封信送到实验室做纸张和指纹分析。当道格拉斯看到这封信的内容后认定,这起绑架案已经演变成了谋杀案。但史密斯一家却由于虔诚的信仰,依然相信莎丽还活着。

6月3日下午,绑匪再次打来了电话,问他们信是否收到,是不是该相信他了?接电话的是莎丽的母亲希尔达,她声称要听到莎丽的声音,才能相信他。绑匪阴森森地说,再过两三天就知道了。

当天晚上,绑匪再次打来电话,暗示莎丽家人他很快就会放了莎丽,但他语气阴森地说,莎丽已成为他身体中的一部分,不管是在肉体上,还是精神和心灵上都与他融为了一体。

听了电话录音后,道格拉斯推断,莎丽已经遇害了,凶手是在欺瞒史密斯一家。通过追查,他们查到了绑匪所使用的电话是莎丽家附近的公用电话。为了及时查到电话来源,通话时间必须维持15分钟以上,但对于处于惊恐和悲伤中的莎丽家人来说,他们无法拖延这么久。

因此,FBI特工吉姆·赖特鼓励莎丽的家人在接到绑匪的电话时,要尽量“安抚”对方,即让对方感到他们是怀着同情在听他倾诉,从而延长通话时间。最终,莎丽19岁的姐姐唐做到了。

6月4日夜里,绑匪再次打来电话,莎丽的姐姐唐接起了电话,采用了特工所教给她的“安抚”交谈法。凶手似乎找到了倾诉对象,向唐讲起了绑架细节:他接近莎丽时摆出友善的样子,并为她照相,然后连哄带骗将其带上了车。不过,在凶手讲话的过程中,他的态度时而友好,时而显得有些残酷,有时候还透露出一丝的悔意。

当唐问他问题时,他总是很生气地称,不要打断他,不要提问。最后,他还告诉唐,莎丽很快就会被送回,并让她准备好一辆救护车。第二天中午,莎丽的母亲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告诉了她具体的地点,并称“上帝选中了我们”,而后挂断了电话。

警方重新放了电话录音,并按照绑匪提供的路线找了过去。正如道格拉斯所预料的那样,莎丽已经被杀害了。在那里他们发现了莎丽的尸体,身上还穿着绑架时的衣服,但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可以推断她已经死亡好几天了。由于尸体腐烂得厉害,验尸官无法断定凶手采用何种杀人方式,也检查不出莎丽是否遭到性侵。

但道格拉斯与FBI特工吉姆·赖特以及罗恩·沃克通过犯罪现场以及受害者的尸体分析,凶手作案是有预谋性的,而且非常有条理;凶手年龄比较大,大概在30岁左右,非常聪明;通过他与莎丽的家人大玩心理游戏时的无动于衷和残忍,可以看出凶手可能早婚,但婚姻比较短暂且不成功;可能独居或者与父母同住;凶手可能有猥亵或骚扰儿童或女性的犯罪记录;他在犯案后,斟酌再三写下了那些路线,并数次回到抛尸现场做精确的测量;做事刻板有条理,他可能与莎丽的家人通话时,将所说的内容都写在稿子上,因此,他不让他人提问或打断他的话,否则他会忘记读到哪里。

在犯案前,他可能多次到莎丽的家门口踩点;根据凶手的个性,他的车肯定保养得不错,而且车龄可能只有两三年;凶手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人,他总是表现得相当傲慢、自负以及对世界十分鄙夷,但却与内心的不安全感与自卑感发生冲突;从抛尸的地点可以看出,凶手比较熟悉这一地区,因此,他肯定是当地人或是在这一地区居住了很长时间。

不久,FBI的信号分析部门提供了新的线索:凶手在打电话时使用了一种被称为变速控制器的装置,从而让声音失真。对此,道格拉斯与吉姆、罗恩推断,凶手对电子学知识比较了解,可能从事住宅建设或是制造业之类的工作。随后,他们向全国各地的FBI外勤办事处发出电传,请求他们帮助调查生产和销售这种产品的制造商和零售店。

当史密斯一家正准备莎丽的葬礼时,凶手又打来了电话。这次他打的是受话人付费电话,并指明要与唐通话。他在电话中声称自己明天上午就去自首,并惺惺作态地表示希望莎丽一家能够宽恕他的罪行,并为他祈祷。可是,后来他又暗示自己不会自首,而是打算自杀。

不仅如此,在同一天,他还打电话给当地的电视台新闻节目主持人,声称他有自首的打算。

但道格拉斯在听完电话录音后认为,凶手并没有自首的打算,他也不会选择自杀。他是一个非常自恋的人,只是想让莎丽一家对此做出反应,他们对其做出的反应越多,他就会感到越自在和满足。

道格拉斯还分析,如果警方不尽快抓捕他,他还会再次杀人。下一个作案目标可能是与莎丽长相酷似的人,也可能随机选择一名受害者,他所有的行为都显示出他操纵、支配、控制他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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