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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江诗丹顿李老师送的4K(第4页)

那就稍微满足一下李老师的喜好吧。

如同他喜欢0D勒肉嘿丝吊带袜一样,李老师也是有着特殊XP的,上次去买衣服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每件衣服反应都不要太一样,简直别太明显。

虽然灵魂不能出卖,但是色相嘛,稍微牺牲一下还是可以的。

反正他也谈不上吃亏。

就当促进感情了。

……以下省略500字……

……

下午,

陈景乐专心工作。

今天的任务是书法。

绘画相关订单昨天已经处理完了,剩下的书法,对他来说,比画画要省事不少。

因为绘画订单多是工笔,讲究一个细致写实,即便是写意,也多是小写意,马虎不得。

书法就不一样。

即便是写得随心所欲一点,依旧给人一种洒脱随性、不同凡响的感觉,印证了什么叫做挥洒自如。

经过这段时间的高强度创作跟练习,他现在在书法的技法、气势、神韵方面,又更上一层楼,都已达到极致。

不管是楷书还是行书或者行草。

如果硬要说不足,就是情感表达这方面稍微弱一点。

这个没办法,像《兰亭序集》、《祭侄文稿》那种,千百年来屈指可数,他何德何能,岂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出来?

能通过短时间学习就达到这种程度,已经够惊骇世俗了。

陈景乐收笔,笑问旁边的李北星:“有看出什么吗?”

他现在写的是南唐后主的《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

虽然这首词寓意不是很好,但不得不说,论诗词才情,纵观整个古代历史,李煜都是顶级的。

“进步好快!”

李北星瞪大眼睛,心底震撼。

如果不是亲眼看着陈景乐写完,她根本不敢想象,这幅字居然是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

单从书法美感层面来讲,书法界多少所谓的大师,都不见得能写出这种水平。

问题是陈景乐才练字多久啊?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天才二字足以形容了,简直就是妖孽!

李北星看向他的目光,多了几分古怪。

就好像一个人跟你说,他才刚学乒乓球,结果转眼就把某大满贯六边形战士吊锤了一样。

离了个大谱!

“送给你好不好!”

陈景乐看着她的眼睛,笑问。

“好啊!”

李北星心喜,求之不得,只是犹豫两秒,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可以转送给别人吗?”

“嗯?!”

陈景乐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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