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下了班,他率先到达西餐厅,选了个靠窗的位置。
没一会儿,陆令一拉着一个男青年进来了,坐到了他斜对面。
程亿假装看餐单,迅速打量了一圈陆令一的小男友,跟照片上差不多,挺帅,个子也高,就是面色不太好,病态的苍白。
他们与他挨得很近,谈话声可以很清晰地飘过来。
“梁郁,你现在怎么这样瘦了,”陆令一语气里满是心疼,“我给你点一份猪排吧,以形补形。”
“点,你点什么我都爱,”梁郁拉着他的手,声音微微颤抖,“我瘦是因为我太想你,你知道吗,晚上我起夜上厕所,脑子里想得都是你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心情是否愉悦,二便是否顺畅……”
……苍天啊!程亿感觉耳朵要冒烟了,忽然明白为啥恋爱使人降智了。
瞅瞅旁边这俩,那都不是降不降智的问题了,说是智商跌停也不为过。
不过看着有情人终成眷属,他还是很替陆令一开心的。
但同时也隐隐替陆虞担心。
接下来就是地表最强心灵导师展示真正实力的时候了。
他要开导陆虞,指引陆虞,调,教陆虞,让他明白同性间的爱情也是该受到尊重和祝福的,不要因为世俗的眼光就轻易打散两只鸳鸯。
他坚信,只要自己技术过硬,陆虞是能脱胎换骨的,只要他把陆虞的心态稳住不崩,那么程无惧的报复也就是无效报复了。
到最后陆虞不光不会把矛头对准他们,没准陆令一和梁郁结婚他还是能做主桌的人。
这个蓝图太美好了,程亿构想得都要飘飘欲仙了,待回过神,才发现梁郁已经进入到掏礼物的环节了。
“早就想送你。”梁郁说,“如果不是你哥拆散我们,你现在已经拥有它400多天了。”
陆令一眼里氤氲起蒙蒙水汽:“我哥他不懂爱,丘比特的箭到他手里也只会用来吃烧烤。”
程亿被这口狗粮噎得想笑又有点心里不是味儿。
弟弟大了,会扎人心了,他要是陆虞知道自己被踩成这样得心碎成渣渣。
梁郁把礼物从包里掏出来,程亿微微探身,看到丝绸手帕里包裹着的礼物竟然是一个碗。
“这是用特殊材质做成的。”梁郁把碗推到陆令一手边。
“哦?是什么?”陆令一仔细端详。
“我的肋骨。”
“?!”
陆令一手腕哆嗦了一下,程亿嘴巴里的大杏仁也瞬间惊掉了。
什么什么,抽自己肋骨做碗?这是跟亚当学得吗,这么抽象!
梁郁捏起餐刀,切了块猪肋排放到那只碗里,又拉过陆令一的手,让他把那婉捧着。
“我对你的爱都融进骨头里了,我想让你看到,让你知道,你以后就用这个碗吃饭,每吃一口都能感受到我的身体,我的温度,我的血液,我的灵魂。”
陆令一捧着碗迟迟没有动,从他瞪大的眼睛里很难推断出他此刻有没有胃口。程亿猜大概率是没有。
谁家正常人吃个饭还要感受另一个的身体、温度、血液和灵魂啊,这么一把子东西就不怕肠梗阻?
而且捧着人骨做得碗真的能吃得下饭吗,这种浪漫好特么的偏门。
程亿理解不了,也不打算花大心思理解。现在他把重中之重都放在了要如何跟陆虞启奏此事。
接下来的两天,程亿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同时还要忍受陆令一给他撒的花式狗粮,相当齁。
【陆令一】:他今天开跑车带我兜风去啦,从车里变出了999朵蓝色妖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