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喜欢,纪暮看花比看家具认真得多。
司逐行没养过花草,在他认知里,花草都是有生命和脾性的,阳光水土缺一样都不好养,所以没考虑过要养。
他对花兴趣不大,反倒是被纪暮挑花的习性吸引。
这一条街都是花卉市场,进前两家店会觉得花类繁多,但多逛几家,发现品种其实差不多。
纪暮进到第三家花店时,先是将店里的花从里到外瞧一遍,最后目光却停留在那些花叶萎靡,即将枯竭的绿植旁。
这些状态俗称半死不活。
司逐行好奇,“你买花不买好的?”
纪暮眉眼低垂,看着一盆掉了一半叶子的多肉,声音温沉:“也不是,只是觉得,有些花还能抢救一下,总觉得这么死了有点可惜。”
司逐行:“你要买吗?喜欢就买,活不活看命。”
纪暮:“你觉得我能养活?”
司逐行笑道“你看了半天,没点数怎么会上心。还有,你问的花名和养殖方法店主都快回答不上来,说明你懂的不比店主少。”顿了几秒,又继续:“没发现老板介绍两盆后都不招呼你了吗?不就是看你懂行!”
纪暮闻言眼皮撩起看了眼自信的司逐行:“你啊,在别人店里不兴这么说。”
司逐行:“我说得不对?”
纪暮:“只是略懂皮毛,不敢保证能救回来。”
司逐行发现纪暮这个人,哪怕是自信的,说出的话总是带着几分谦逊。要是一般人,过度自谦难免有虚伪之意,但纪暮性格沉稳,向来内秀于心,藏拙于外,此举反倒令人高看一眼。
俩人最后出门时拎着两盆花,一盆快死的多肉,一盆尚未开放的无尽夏。老板只收了无尽夏的花,多肉白送。
回去路上,纪暮说道:“宁城秋冬温度骤降,不适合买花,买花的最好时节还是春夏,花挪了位置需要时间去适应。”
司逐行昨天动手后手上红肿尚未褪去,出门时由纪暮开车。
司逐行习惯每天睡午觉,吃过午饭后容易犯困,听着纪暮普及养花知识,人已在副驾驶上昏昏欲睡。
半梦半醒间含糊道:“好,春夏再来陪你买花。”
纪暮发觉司逐行声音渐小,转身看去,人已沉睡。趁着等绿灯间隙,从车后拉过一个薄毯盖在司逐行身上。
阳光透过车窗映在司逐行的脸上,本就白皙的皮肤看着更加轻薄,仔细盯着,仿佛能看见红血丝,谁都羡慕不来的肤色。
纪暮看了不由感叹,司逐行这张面皮确实生得毫无瑕疵。
如果没见过这个人家庭支离破碎,一人之力撑起华酌,最后又英年早逝,纪暮大抵也会嫉妒。
完美的家世长相,张扬肆意的性格,遇事不管不顾,仿佛无可阻挡。
最令人羡慕的还有不管不顾里藏着天然的分寸,看似冲动,但绝不会毫无余地。
见过他的困苦悲惨,纪暮由衷希望他这辈子热烈无忧。人生短暂,何必加诸苦难。
司逐行没能睡太久,被他兜里的手机铃声唤醒。
司逐行接听后,声音变得凝重,“好,我知道了,现在过来。”
纪暮:“怎么了。”
司逐行揉揉眉头,带着刚睡醒的惺忪低哑:“我可能得回办公室一趟。”
纪暮猜到事态紧急:“好,我送你过去。”
司逐行一边说着谢谢,一边拨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