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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登基第二十三天(第3页)

因为那个梦境,阚英不大愿意叫先帝遗腹子登基,可是让明璇郡主,他也不太乐意啊!

况且陛下喜欢世子,梦中也没有自己的孩子,那个世子简直可恶、可恨!

“陛下,庆华宫地位不同一般。”阚英斟酌着语气,“让郡主去南三所也无不可啊。”

南三所是皇子皇女们居住的地方,让郡主过去住,不算出格。

时间久了,明慕倒也能听出对方的言下之意,微微一笑,眉目狡黠:“我知道庆华宫的地位,正因如此,才要让郡主住过去。”

“他们都那样小,五岁的年纪,能知道什么好歹,别叫别人移了他们性情。”好的引导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后宫那个孩子有生母照顾,处处看管,比远离母亲的明璇强多了,所以明慕对明璇更上心。

“再者,我还年轻,立储之事不必着急,要是让我发现他们忙于内斗,不肯做正事……哼哼。”

明慕威胁地哼了一声,伸出拳头,锤在马车的小桌子上,连声响都没发出:“我可不是好惹的。”

这点,陛下属实多虑了。

阚英不自觉地露出笑意,取了绢帕,轻轻给明慕擦手,声音柔顺:“陛下年富力强,有进取之心,礼贤下士、又博古通今……那起子腐儒敢不敬重陛下,才是愚不可及。”

因为他接近陛下,心里隐隐有股感觉:陛下或许,比他们想象的更了不得。就算有梦境□□,他们行事时最多考虑五十年、一百年后。可陛下的行事作风,无疑不朝着几百年后去的。

陛下似乎能看见更久远的未来。

突兀地冒出这个想法后,阚英手上一抖,绢帕飘落在车厢地面上,细微无声。

明慕侧头问:“怎么?有不舒服吗?”

“没有,陛下,奴婢一时失手。”阚英将绢帕捡起来,叠起来放在一旁,“奴婢也得了眼花手抖之类的老年病,陛下可要开恩,容奴婢继续伺候。”

“怎么会,你还这么年轻。”明慕果然被后半句话吸引了注意,没有追问,而是心生感慨。

对方看起来只比他大几岁,行事却稳重得不行,明慕一个眼神就知道需要什么,堪称天衣无缝,甚至太和殿伺候的小宦官都练出了一身好本领。

他最开始还不喜欢身边有人这么密切地跟随,什么事都自己来,如今已经习惯成自然,完全无所谓了……

时间果然会润物无声地改变一个人。

见陛下转移了注意,阚英悄悄下定了决心:不论如何,都不能让外人知道这个秘密。

纵然身死,他也要保护陛下。

——

回宫时,天色已晚。

明慕没什么心思吃东西,只随便对付两口,便要去写口谕,尽快让仪鸾卫去金陵。

阚英好说歹说,也只让他多吃了半碗。

宫中崇尚少食养身,一碗也只有少少的一点,几口就没了,能顶个什么用?

阚英都快愁死了。

“掌事,咱们要做些什么啊?”

一个年幼的小太监屁颠颠跑过来,追着问,一般陛下去处理政事时,便不要他们近身伺候,特别是夜晚,直接能去休息。

可他们因为之前干多了活,反而不安心——这天还亮着又没黑!

“去看看庆华宫,若有什么损坏或者需要修葺的地方,赶紧报上来!”

阚英挥手,打发走了这群歇不下来的皮猴。

在御前伺候的都认得几个字,就算不认字的,记性也好,大差不差地都能说出来。

庆华宫多年未曾有人居住,只每年简单修建过,肯定不能就这么住人,要上新漆、补砖缝,起码要修整半个月。

郡主府原先的下人们都拉走了,宫里有不少照顾过幼儿的老人,甚至有当年照顾过大长公主的女史。

既然知道此人存在,阚英便不打算找其他人,只点了这位,又并了大小宫女共十六位,还有些干粗活的洒扫太监等,一并送去了公主府,好替换原先送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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