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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又把我当成周千澍了(第1页)

我一边毫无想法地帮他弄着,一边思考,我这是不是就是偶像剧里面常提及的“倒贴”?

都那么清楚宋恒焉对我哥的感情了,也还是见不得他可怜巴巴的模样,非要帮他处理。

等好不容易帮他弄出来,我整条胳膊都麻了,换了一只手去抽纸巾帮他擦拭干净。宋恒焉这会看上去全然不伤心了,眼睛亮晶晶的,“谢谢。”

“……”

他倒是很有礼貌。我就是想指责都说不出口了,自认倒霉,去洗手洗澡。

出来时宋恒焉已经睡熟了。单看他的睡颜,简直像天使一样。

但是不会有天使让别人帮他做这种事,搞到胳膊都快废了的。我不自觉地叹了口气,帮宋恒焉掖了掖被角,发信息和我哥打商量。

“哥,要不我和你轮流照顾宋恒焉吧,一人一天。”

我哥拒绝得干脆利落,“不要。有病啊?”

缺乏主语,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你莫名其妙就让我来照顾宋恒焉,你有病啊,还是我干嘛要来照顾宋恒焉,我有病啊?总之都是有病,我哥的拒绝十分明确且不留后路。

要是可以,我想和我哥说说,你不知道宋恒焉暗恋了你多久。你不知道他为了和你结婚,可能在背地里做了多少努力。

任谁感受到这么热烈、长久、执着、只向着一个人而去的爱意,都会被打动的。就算是我哥也不会例外。

可是我哥现在的心情看起来十分糟糕,不适合听这些少年心事,我遗憾地收住了。

睡到半夜,我感觉手指好像被什么人拉住了,睁眼一片漆黑,适应片刻之后,我才发现是宋恒焉把没受伤的那只手从病床上伸过来,紧紧地拉住了我的小手指,好像怕我会在半夜里跑掉一样。

我有点好笑,又觉得鼻子发酸。身体不舒服就是容易让人的判断力下降,他多半是半梦半醒间睁眼,神志不清,又把我当成周千澍了。

这样拉着手,到明天早上两个人的胳膊都得酸痛得断掉。我试图往回扯了一下,结果宋恒焉抓得很紧,一时半会还扯不动。

我只能坐起身,加大力道,把自己的手从宋恒焉那挽救回来。

毫无疑问,宋恒焉被这个动静吵醒了。他醒得不完全,迷迷糊糊,小声说了句什么。

“嗯?”

宋恒焉迷蒙地眨了眨眼,看着我,讲梦话般又说了一遍,“喜欢你……”

我觉得这个场景很滑稽,想笑,又笑不出来,也没法对着一个意识模糊的病号强调“你看清楚了,我不是我哥”,只能顺着他的话应了一声,“知道了。”

宋恒焉的眼睛都快闭上了,嘴巴还是没停,“真的,很喜欢……”

我在一片漆黑里静坐了片刻,又颓然地躺下去。眼眶热热的,好像被谁用水蒸气熏了。

明知道宋恒焉喜欢的是我哥,我也还是有一刹那无谓的幻想——如果他这话是对我说的就好了。

如果我才是宋恒焉的心之所向就好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如果,从没有转到我面前的那盘好菜,不会无缘无故就跑到我这里。

我哥周千澍才是这盘菜的享有者,而我只是运气比较好,有幸借着我哥的身份,稍微品尝了一下味道而已。

虽然很想假装这道菜就是为我点的,想要厚颜无耻一点地吃下去,可良心又一直在隐隐作痛地跃动着,提醒我别再冒充了,及时收手,物归原主。

在我坚持不懈的软磨硬泡之下,我哥终于还是又一次万分不情愿地来到了医院。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哥以往对我向来有用不尽的耐心,却快要在这些天的摧残里被耗尽了。“宋恒焉是你的老公,不是我的。”

也可以是你的,或者说本来就应该是你的,我在心里想。我当然不能直接说出来,“哥,就当我拜托你,你有空就多陪陪宋恒焉吧,和他说说话……”

“不应该是你来陪吗?”我哥漂亮的脸蛋上罕见地流露出无语到掩饰不住的表情,“当初是谁争着抢着要嫁到宋家的?”

“……反正,恒焉应该挺喜欢你的。”我刻意忽略掉我哥的质问,含糊地说,“正好我下午要去跑面试,就拜托你了,哥。”

这倒不完全是借口。我已经当了好一段时间的无业游民了,再逍遥下去,不用陈女士破口大骂,我自己都要过意不去。

存款固然还够我再无所事事一段时间,要是宋恒焉需要,我也可以继续陪床。但我不希望他在意识完全清醒后,陷入更深的失望里,我也不想把尊严都丢掉,一次次充当我哥的替代品。

我哥用那双钻石一样通透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你再说一次。”

“我说我下午要去跑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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