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说吃了你的冰激凌就不告状吗?”
我饶有趣味地看着他脸上骤然变幻的表情。
“你也没说请我吃冰激凌有条件呀!”
我想他一定在心里骂娘了,因为他的脸绷得死死,阴沉的眼睛紧紧盯着我。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有点怕他对我做出什么事来,飞快逃离了餐厅。
由于最后那一眼实在太过惊心,以至于十三岁的我久久不敢下决心去告状。
我怕他报复。
然而没几天,我又意外地碰见他。
那天我来了初潮,心理和肚子都很难受。但我“亲爱的”妈妈无视我的感受,执意要我打扮好看点,去出席某某的家宴。
一个上流社会借吃饭的名头暗中攀亲的桥段。这种戏码在我小学还没毕业前已经开始上演。在他们眼里,我的婚姻只是他们让万氏更上层楼的砝码。
这个家里没人真正爱我----包括我亲妈。
我的叛逆就从认清这点开始。
我对我哥没有兄妹情谊,对其他人亦没有多少。
司机开车在半路等红灯时,我飞快推开车门跳下车,头也不回地跑开。
穿着今夏最新款的香奈儿连衣裙,踩着漂亮的中跟皮鞋,被打扮成“淑女”的我狼狈地逃进一个破旧的小区,瘫坐在破败的花坛边。
毒辣的太阳当头烤着我,而我妈找人的电话一直响,我开始哭,压抑着声音不敢放开哭。然后徐习知神奇地出现在我模糊的视野中。
他先是愣了愣,继而温声问我怎么了?怎么一个人跑到这儿来?
我惊惶想跑,不小心膝盖重重磕到花台,一下又坐回去。粗糙的水泥擦破了表皮,火辣辣的痛感急剧袭来,我的眼泪冒得更凶。
徐习知转身离开,眨眼功夫又回来,手里捏着一张面巾纸递给我。
“这里晒,换个凉快的地方?”
他蹲在我面前,脸上温煦如风,完全没有上次盯着我的阴沉。
我起眼环视四周,除了光秃秃的花台,一点遮阴的地方都没有。
连个人影也没有。
他看出我的狐疑,指着身后说:“里面一点凉快,还有小卖部。”
在太阳的淫威下,我止住哭,起来跟他走。几个台阶,我下得有点吃力,他问要不要扶,我摆头。
里面果然有个小卖部,外头有两株粗壮的香樟树。我坐在树荫下的花台上,徐习知问我要不要吃冰激凌。
“这次只能请你吃便宜的。”他补充说明。
我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脱口而出:“你没问我哥把钱要回去?”
他的表情明显一滞,眼里的光也暗淡下去。
我马上想收回,但已经晚了,想道歉又说不出口,我咬住唇低下头。
感觉到他走开的轻微脚步,我慢慢抬头。看他背影走到小卖部,问老板要了一支冰激凌。当他转身时,我又垂下头去,拿他给的纸巾擦眼泪和汗水。
那支甜筒冰激凌无声递到我面前。外面有花里胡哨的纸包裹,上面盖头已经打开,露出巧克力原色。
虽然从小到大只吃法国餐厅张了点,但我真没吃过这种小摊小贩售卖的冰激凌,看上去就很廉价----实际上也的确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