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凌无朝有些落寞地垂下眼,牵起他的衣袖,“真希望你能快点想起来。”
沈越冥没说什么。
其实两个男人牵衣袖逛街他也觉得别扭,但再拒绝下去,凌无朝心情又会变坏。
路过上次买花灯的地方,凌无朝想要再买一个,沈越冥不解,“不是有一个了?”
“那个是上次过来买的,这回是我们一起买,不一样。”
凌无朝挑了一个桃子形状,问他喜不喜欢。
沈越冥笑着拎到手上,观察这精巧漂亮的小灯,“粉嫩嫩。”
凌无朝付了钱,又带他到上回买山楂的地方,圆润通红的山楂球,没裹糖衣,用黄纸包着,这种的吃起来最酸。
凌无朝付完钱后,拿起一个喂他,沈越冥用手接过,一口咬下去,眼睛微亮。
山楂的味道在嘴里炸开,九分酸里带着一分甜。
凌无朝看出他喜欢,牵起他的袖子往街上走,弯唇道:“从前沈郎吃到这么酸的果子,总要来找我尝,把我拽到没人的地方亲吻,问我受不受得了。”
“其实我受不了酸,但是很想和你一直亲,就说,受得了。”
“于是你每吃一个都来亲我,亲到后面我终于感觉不到酸了,还以为自己练了出来,可下次再吃很酸的东西,还是受不了。”
沈越冥吃着美味的酸果,有心情跟他闲聊,“那是因为你嘴嘬麻了。”
凌无朝轻笑,手指戳了一下沈越冥手里亮着粉光的小桃灯。
“等沈郎想起来,我一定要第一时间亲你。”
沈越冥掂了下那小灯,往他手上轻轻撞,“你这么喜欢他?”
“嗯,”凌无朝向他挨近了很多,手臂隔着衣袖相蹭,轻声说,“我非常喜欢你。”
沈越冥呼吸一滞,手松开,小灯险些落地,还是凌无朝及时接住,又塞回了他手上。
沈越冥讨厌看人谈恋爱,读话本子都避开,倒不是因为他嫉妒……确实是因为他嫉妒。
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才能谈恋爱。
被人喜欢分明是一件很难的事。
可为什么“沈郎”那种人,都有凌无朝这样的傻子喜欢?
远远看见那家餐馆,生意很红火,现在是饭点,门口有不少等位的客人。
他们从门口路过,沈越冥看到那姑娘在里面忙活,又感叹:“真漂亮。”
旁边一个等位的青年应和,“是啊!你说这家人怎么生出这么俊的闺女,我来他家连吃三天了,就为了跟这姑娘多说几句话。”
另一人质疑:“亲生的?不能吧,我看这家两个掌柜都长得……准是领养的闺女!”
那青年摆摆手,“我问过了,就是亲生的。”
有个路过的本地人听到他们讨论,凑过来小声说:“确实是亲生的,就是这闺女小时候没长开,丑了点,后来不知道吃了什么灵丹妙药,突然长开了……”
这时,有一桌客人吃好了,那姑娘伸出头来招呼下一桌客人,刚好听到这本地人在议论她,原本热情的笑在脸上僵了僵。
看到她,青年霎时眉开眼笑起身,“婉婉,又漂亮啦!”
姑娘听到夸赞又笑弯了眼,嗓音清甜,热情招呼他进去。
沈越冥都走过去了,又回头看,感叹:“脾气看着也不错。凌无朝,你只能喜欢男人吗?不考虑考虑……”
“沈郎,”凌无朝轻声开口,“你再说这种话,我要亲你了。”
沈越冥:“你又亲不到我。”
“魔骨会帮我,让你动弹不得。”
“那又如何?魔骨还是我替你压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