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定一定,会把令他成为简星沉的血肉,都从那双插花的手上剥离出去,只留下机械一样精准的骨架。
少年像是要说服自己一样,用力攥起手指,直到密封袋在手中变形、破裂。
可他明明记得,江意衡是喜欢茉莉花的。
虽然她从没亲口承认过,但她即便在昏迷时,手里都紧紧攥着残缺不全的茉莉花束。
当她发现他在书里藏着茉莉花瓣时,脸上的表情,甚至是高兴的。
只要触及茉莉,江意衡总是放松、平静的。
她又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讨厌茉莉了?
少年的思绪周而复始,像在死胡同里打转。
回过神时,一声尖锐哨音骤然划过耳际。
周围不知何时变得喧嚣而嘈杂。
人声此起彼伏,好像十几辆老式轿车在原地先后轰响,夹杂着笑声、呼喊还有持续不散的嗡鸣。
他愣了愣,几乎怀疑,这里并不是那个向来清静安详的上城区。
每一个街角都挤满了人。
身着制服的安保署人员沿路拉开警戒线,不厌其烦地维持现场秩序。
简星沉在人群里瞥见几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在燃味轩的同事。
他们穿着统一的宣传服,背上的餐馆商标鲜明醒目。
众人高举着鲜花、气球与旗帜。
拉开的横幅上,赫然写着“欢迎王储殿下”的大字。
所以,王储亮相……
是今天?
循着由远及近的礼乐声,简星沉回过目光。
率先跃入视野的,是井然有序的王室仪仗队。
前排人手持剑,接着依次是打鼓、敲锣以及吹奏风笛的人,再是扛着步枪的步兵,和手执长枪的骑兵。
帝国虽然以科技发展为荣,但贵族却追崇复古习俗,并以此彰显地位,王室仪仗队亦不例外。
仪仗队的士兵无不身着挺括立领夹克,领口嵌有铜制帝国徽章,足蹬黑色高筒皮靴。
紧随其后的,是一匹宛若从传说中走出的白马。
一身鬃毛洁白如雪,金色马具衬得它神圣又夺目。
然而,比骏马更夺目的,却是骑在马背上的人。
年仅二十四岁的帝国王储,头上戴着一顶缀有白色长羽的皮帽,恍如天神降世。
明明是白昼,她身后的披风却像最深沉的夜色,笼罩在马背上。
江意衡正坦然挥手,向两侧人群致意。
阳光模糊了她的面容,可她的身姿冷峻、威严,挑不出一丝瑕疵。
簇拥在浩浩荡荡的仪仗队中间,仿佛天上的太阳那么高、那么远。
围观众人惊叹不已。
“殿下好帅,照片根本无法还原殿下的帅气!听说她和国王陛下年轻的时候特别像。”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看过对比照片,殿下英姿飒爽,根本不输当年的陛下!”
“不是说殿下的未婚夫也在队伍里吗,怎么没看到人?”
“后面不是有辆白金马车跟着嘛!人家坐在车里,跟大家挥手呢!”
“好羡慕啊!我也想坐漂亮马车,我也想有心上人骑着白马接我!”
四面八方的声音,好像无数双手掐住少年的喉咙,扼住他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