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城如今激烈的竞争程度,说不定过两年曼宜就被其他人挤得从娱乐圈黯然离场了,港姐又如何,港城失意的港姐又岂止一两个。
但陈望更在乎的是这个title,这个头衔。
形象大使,这个概念很少见——几乎找不到几个。
在1986年的港城,主流还是拍一支电视广告,又或者是平面广告,直接按项目来计算,所以,哪怕给某个品牌拍了广告,也远远算不上是深度绑定。
宋明瑜微微一笑,往上又加了一点份量:“Venus希望能和曼宜长期合作,合同上也写清楚了,十年内,我们不会更换合作的形象大使——每一季新品发布会,曼宜一定是压轴出场的模特。”
未来十年正是曼宜一飞冲天的时候,她傻了才会换。
至于压轴模特,这个位置当然是只有品牌的心肝肉才能拥有——但宋明瑜本来就是要把最重要的位置留给自家人。
“十年合约期满,双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任意一方可以提起续约,续约合同以现在这份合同为基准。”
这一条明面上来看,是保证曼宜能够始终抓住Venus这个代言平台,保证了十年内,曼宜就算运气再不好,至少也能保证一个曝光的机会。
至于Venus会不会做不起来——合同里反正写了,如果Venus的公司运营无法再负荷代理人的费用,要双倍赔偿签约金。
曼宜是不亏的。
怎么看,Venus的诚意都是多到溢出来,对她这个如今还算不上是什么大明星的影坛新秀,堪称是推心置腹,真诚相待。
从曼宜和陈望时不时交换的目光也能看出来,宋明瑜给出的这份合同让他们颇为心动。
她也没催促,和两人聊了几句之后,借口要去书房拿资料,将两人留在了原地——这种时候她主动反而不是什么最优选。
十年,这个长期的胡萝卜,足够把兔子给钓上来了。
只是曼宜和陈望并不知道的是,十年,看似是对曼宜有利,实则是对Venus有利。
宋明瑜当然不可能一口气签二十年,太夸张,曼宜和陈望反而会觉得不正常。
十年,优先续约权,保证了足够的“诚意”,但又能保证十年后Venus可以继续和曼宜签合同——对方那时候不出意外,已经是三大电影节的评委了。
Venus的名字甚至有机会登上国际至高舞台的红毯。
但这些事情宋明瑜不会说。
曼宜和陈望自己讨论出来的结果,甚至是他们努力争取到的结果,他们才会觉得值得。
果不其然,宋明瑜这边刚走开,曼宜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她声音压得很低,“阿哥,我们签吗?”
陈望没说话,只一个劲儿地把合同翻来翻去,越是翻,手指越是抖。
两人都知道,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再没有第二家能够给出这么好的条件了。
曼宜可以不签,但港城女明星出了名的多,Venus签不到曼宜,可以签其他人——曼宜呢,过了这个村,还能有这个店吗?
陈望手里有钟红的经纪约,顶流女明星在这个年头的日子,也不见得有多么好过,钟红一年到头都在拼命拍戏,不就是为了能有一天稳住自己的曝光?
现在机会送上了门,曼宜拒之门外……傻子才做这种事。
陈望唯一犹豫的就是十年,“这时间会不会有点太长?”
曼宜却摇摇头,“阿哥,人生处处都是赌——但我至少想赌个能为我兜底的。”
也许五六年之后,会有更好的品牌找她签约,但谁能保证,这五六年里她不会一蹶不振,甚至是就此埋没在公司的芸芸众生里?
曼宜不信吃不到嘴巴的大饼,她只想要眼前的机会。
“十年就十年,我想签,阿哥。”
陈望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就签。”
等宋明瑜“姗姗来迟”,拿着资料再次出现在房间里,“不好意思,多耽误了一会儿。”
陈望吸了口气,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宋小姐,我想,我们可以就合同的细节谈一谈了。”
第132章第132章风暴前夜
曼宜签约Venus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港城。
此时此刻,她的名气当然是不足以让这个代言签约的消息这么受人关注。
之所以会全港城人人皆知,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推动。
其中之一,自然就是曼宜所在的公司,港城三大娱乐圈顶级公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