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豪华的三层德尔菲诺私人游艇开足马力,离弦之箭般,飞快的驶离了码头。
甲板上,杜蔚国和顾朝先并肩而立,衣襟被海风吹得猎猎作响。
“都说千金之子,不坐垂堂,朝先哥,您这样金贵的大人物,居然亲自出海了?”
“哈哈哈~”顾朝先放声大笑。
“我算个屁的金贵大人物?真正的大人物,都在台北呢,再说了,老哥我当年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废物。”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一把扯开衬衫,露出还算结实的胸膛,以及上面几道老旧疤痕。
以杜蔚国的毒辣眼光,可以清晰的分辨出,有刺刀捅出的伤口,还有6。5毫米口径步枪弹形成的贯通伤。
他微微挑了挑眉,指向顾朝先右侧肩窝的一处伤口:
“朝先哥,这是三八大盖打出来的伤疤?您还跟小日子干过?”
“当然!你以为呢?”顾朝先骄傲把胸口拍的啪啪作响。
“老哥我可是参加过徐州会战,武汉保卫战,真刀真枪跟小日子干过,后来负伤才加入某统。”
“原来朝先哥您是位抗日英雄,佩服,佩服!”
杜蔚国朝他竖起拇指,由衷的称赞道,眼底也泛起一抹隐晦的光芒。
一个人,如果曾经做过好事,还是利国利民的那种,能不能抵消他过的坏事?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所以,这段经历,并不会改变杜蔚国嘎掉顾朝先的决心,只不过,值得他选择更加干净利落的处决方式。
让他毫无痛苦的离开人世,就是杜蔚国敬意的极限了。
顾朝先撇撇嘴,语气怅然,还有些怨气:
“狗屁英雄?流过血,受过伤又如何?还不是被配到鸟不拉屎的山沟里吃土?
像我们这样的苦出身的人,再怎么拼死拼活挣功劳,也比不过那些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公子哥。”
马勒戈壁的,比你功劳大的人多了,你特么都当上土皇帝了,享尽富贵荣华,还有啥不满的?
杜蔚国心里吐槽,嘴上却应承道:“嗯,朝先哥说的对,这狗日的世道,确实不公平。”
“哈~”顾朝先突然咧嘴一笑,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算了,不说这些丧气话了。”
“浩南老弟,干完这一单,你就是亿万富翁了,拥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你有什么打算?”
之前,周胖子代表谈判时,答应他的酬劳价值2美元的黄金,这个价码,顾朝先也是认同的。
当然,那个时候,他们都没打算事后还让杜蔚国活着,所以,这份酬劳自然也就毫无意义。
不过现在嘛,顾朝先多少起了些爱才之心,他想探探杜蔚国的口风。
听到这个问题,杜蔚国沉吟了一会才回答:
“我在北边有个厉害仇家,我想用这笔钱,雇佣世界上最牛皮的刺客,换他的项上人头。”
这个答案实在太意外了,顾朝先怔住了,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
“厉害仇家?有多厉害?能值2万美元?”
杜蔚国半真半假的说道:“他在四九城,平时在西苑办公。”
“嘶~”
一听这话,顾朝先顿时倒抽一口冷气,再次怔住了。
过了足有半分钟,他才勉强从震惊的状态中摆脱出来,掏出烟盒,递给杜蔚国一根,自己也叼上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