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的猫吗?”
又记起它被那两个男人按在水池里的惨样,明翊忍不住提醒:“如果养猫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把它带到这种场所。这地方音响声太大,会影响猫猫的听力,而且人又多,就算不跑丢,万一遇上什么坏人,很可能会出现之前的情况……”
提起猫,她的话倒是多了不少,也有耐心跟他好声好气沟通。
越之扬却没领情:“不然你养?”
梅开二度的话题。
明翊噎了噎,三连拒绝:“…我没这条件。”
生怕又被人怼,她快速补上句:“我对你的饲养方式,也没多大意见,就是可以再改进一下。”
毕竟这人也确实有钱。
随意说了两句,明翊就告辞离开。
也不是直接忘了他受伤这回事。
明翊原本想拉着越之扬去趟医院,又或是问清楚伤情好做出补偿。
但看他这明显是不打算承认的态度,肯定不会乖乖就范,加之刚才一番不善言论,两人又吵了起来。
越之扬这火气应该是没消,不逮着她冷言冷语地接着讽刺几句,就算是她今天运气好了。
明翊没有送上门给人当出气筒的习惯,想了想,还是决定迂回处理。
尽管对面若无其事,表现得冷淡又嘴硬,连眉头也不多皱一下。
但那两年的日子总不是白过的。
人一旦和另一个人相处的时间久了,哪怕不愿意承认,下意识的习惯却不会说谎。
很多时候,直觉或许比她的理智还要更加了解这个人。
明翊很确定,越之扬受了伤。
大概率是在手上。
仔细想想,他似乎都没多少时间用来处理伤口,二人碰面不久后便急匆匆去了警局,做完笔录又是深夜,他估计也懒得再去医院。
明翊觉得这人也真是能忍,全程没有一点反应。
像是故意要瞒她。
不知为何,心情忽然就有些闷。
明翊讨厌冲突,也抗拒所有的暴力。就比如昨天那事,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还是得进医院。
越之扬还因此伤到了手,手可比贝斯贵得多。
这么想着,她直接走到柜台边,冲Eden礼貌颔首:“您现在方便吗?”
Eden一愣,视线在她脸上扫过一圈,很快回话:“方便的。”
因为空气实在冷,过敏的痕迹也没彻底消下去,明翊一双眼红红的,连鼻头也泛着红。
不大的脸整张埋进围巾里,莫名显得有些可怜。
Eden心里咯噔一下。
完了,这是给人姑娘骂哭了。
下一秒,她又问:“你们老板昨天是受伤了吗?”
想着帮小老板争取些宽大处理不被投诉的机会,Eden着急忙慌开口:“是啊是啊!可严重了,小姐姐你是没见,那血哗哗地流!裤子都快给染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