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熏制后的猪肉不仅能去腥保鲜,还带有树木的香气,最受酒楼掌柜的欢迎,卖价也会更高一些。
老王拍了拍赵铮的肩膀:“熏上几个时辰,明天一大早就能带走了。”
赵铮点点头,目光却落在案板上那块最嫩的里脊肉上。他悄悄用自己特意摘的树叶包好,塞进了自己的背篓。
按照老惯例,今天的晚饭在老王家吃。
所有野猪内脏和一条五花肉是给老王和他儿子的报酬,剩下的赵铮会在凌晨十分全部带去镇上卖掉。
在他们忙活着杀猪的时候,老王媳妇已经快速蒸好了一锅粗粮馒头,并且炒了一盆爆炒猪肝、一碟煎鸡蛋,以及一盆凉拌野菜出来。
老王递给赵铮一碗米酒,提醒道:“听说镇上在抓什么逃奴,你可得小心点。”
赵铮愣了一下,面上却不显:“多谢提醒。”
与此同时,悬崖背后的木屋里,阮玲珑揭开木质锅盖,香甜的南瓜味儿扑面而来。她用木勺将煮烂的南瓜捣成泥,金黄的汤汁浓稠诱人。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阮玲珑尝了尝味道,满意地点点头。
她随手把热腾腾的野菜馍馍掰碎泡进南瓜汤里,一碗简单却美味的晚餐就做好了。配上从灶膛里掏出来的烤地瓜,吃得阮玲珑心满意足。
真幸福啊!
屋外,夜风轻拂,树叶沙沙作响。阮玲珑坐在门槛上,一边吃饭一边望着星空。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木屋太过安静,似乎应该还有点别的动静才对。
“铮哥现在到哪儿了呢?”阮玲珑轻声自语,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想念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
这个认知让阮玲珑愣住了。
勺子悬在半空,南瓜汤的热气模糊了她的视线。
在末世生活了十多年,她早已习惯了独来独往。可现在,她居然会因为一个人的缺席而感到不适应。
阮玲珑摇摇头,继续埋头吃饭。
但她心里那份莫名的牵挂和期盼,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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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晨,寅时(早上三点)刚过,赵铮便摸黑挑着担子出发了。
担子两头沉甸甸的,里面除了装着熏制好的野猪肉,还有昨日猎到的几只野兔和山鸡,还有一头狍子。
赵铮脚步稳健,沿着熟悉的小路向平安镇走去。
天刚蒙蒙亮,远处镇子的轮廓已经隐约可见,但今日的城门处却比往日热闹许多。
赵铮远远就看到城门口排起了长队,几名士兵正挨个检查进城的人。
他皱了皱眉,走近后发现男女被分开查验,男子这边只是简单问几句就放行,而女子那边却查得极严,无论老少,都要被仔细打量,在天光不亮时甚至要举着油灯确认面容。
赵铮不动声色地排进队伍,等轮到他的时候,查验的士兵是个熟面孔,姓张,以前常买他的野味。
“赵猎户,又来镇上卖货?”姓张的士兵笑着打招呼。
赵铮点点头,从担子里取出一只用油纸包好的野兔,递了过去:“张大哥,辛苦了,一点小心意。”
姓张的士兵眼睛一亮,迅速接过来塞进怀里,压低声音提醒道:“今日查得严,你卖完东西早点回去,别在镇上逗留。”
赵铮轻声问道:“怎么突然查这么严?”
张姓士兵左右看了看,凑近耳语道:“程家的人在抓逃奴,闹得满城风雨,连县令大人都惊动了。”
赵铮心头一紧,面上却不动声色:“逃奴是男是女?”
“女的,听说长得还挺好看,很可能被程家的少爷看上了。”张姓士兵摆摆手,“行了,你快进去吧,别耽误工夫。”
赵铮想起阮玲珑的长满黑斑的侧脸,不由得松了口气,挑起担子顺利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