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
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不再理会,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
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他们与阳光互斥,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也成了他们的便利信道,但现在,它变成了我的便利。
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并不着急,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信道中,影响不到我,我心里有目的地。
——我心里有目的地。
迪克。
迪克·格雷森。
理乍得·格雷森。
夜翼。
他是我的。
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
朝着一个方向延伸。
我跟着电缆走,很快,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它们并在一起,一起指向一个方向。
我旧公寓的地下,那些非人类生物聚集的地方。
要监控一个城市,甚至两个城市,仅靠一台计算机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现。
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视线足够隐蔽,否则会打扰到我那喜欢在高空跳舞的恋人。
我坐到了椅子上,很可惜,这里因为要不中断地运行,温度和湿度又比较高,实在是不适合把罗宾团团们放在计算机旁边。要不然我就可以被罗宾团团们围着看它们的本体了。
泛光的电子屏照亮了黑暗中的我,我擅长在人群中找到迪克的身影,他现在正在——星辰实验室。
我喜欢那个实验室,不仅是我能经常进去里面拿一些小众好物,还因为它也算是我和迪克认识的契机。
五年前,我完成任务后,并没有直接跟着我哥离开,反而是留下来,观察起了蝙蝠侠身边的小鸟。
我在观察他,他在观察星辰实验室,他和蝙蝠侠在等那个拿走了设计图的笨鸟飞上门。
他们抓到了人,而我也就是在那里彻底迷上了他。
人怎麽可能轻易将视线从那只鲜活的小鸟身上移开呢?
更何况是我?
我忍不住,和他玩了一下,不对,是好几下。
但他身边的蝙蝠有点过于可怕了,想更进一步,我只能回去做更精细的计划。
他进了材料室,拿了什麽东西,太小了,我看不清。
但是我看到他的嘴动了一下,指向了某个格子。
我心里猛地一跳——
手一抖直接放大了他的脸。
黑发蓝眼直接怼在我的4k屏幕上,我的心又被刺激得漏跳了一拍。
我哪天要是心脏骤停了就都是他害的!
没必要再放缩屏幕,我会读唇。
我盯着他的嘴巴,可能是从布港开摩托到哥谭距离比较长,它的点干。
但我也尝过,有点刺刺的,舔起来有点沙,但总体感觉我很喜欢,如果我是美食家的话会说它尝起来很有层次,在亲完后就会变润了,前后的变化会让我很有成就感。
就好像自己的一部分感染给他了一样。
唔——
他刚才说了什麽?
没看清,再看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