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七八周的胎儿也就一颗花生大小,但是体节已经分化,能够看出头和躯干了,如果一定要找,或许能找到,那么,“我”找到了吗,“我”将她开肠破肚,就是为了取出那个胎儿吗。“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因为“我”害怕这个胎儿是那个寄生胎的转世再转世?难道,“我”已经对那个迷信畏惧到这个程度,不惜杀人剖尸?!
我去厨房找到一个洗碗手套,将手伸进了她肚子的烂肉里。她的脏器软烂得像豆腐,一碰就掉,一挖就是洞,隔着手套也能清晰感觉到那稠密的触感,和组织液带来的湿黏感,加之搅动腐肉散发出来的更加浓郁的臭味,我的胃里开始翻涌。我用另一只手捏住鼻子,强迫自己翻开她的子宫,但随着尸体腐烂,脂肪自溶,这些曾经有弹性的脏器如今只能算得上是肉糜,几乎不成型,我也不是法医,已经看不出什么东西了。
我再也忍不住,转身跪在地上,“哇”地一下吐了出来。我把早餐、隔夜饭都吐了干净,甚至吐出了黄胆汁,我吐到汗如雨下、浑身虚脱,倒在了地上,任脸上、身上沾着恶心的秽物,却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不知道过了多久,旁边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我慢慢转过脸,是女友被调了静音的手机,此时有电话进来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颤抖地拿起她的手机,来电显示是她父亲。
我不敢接,也不敢挂,就那么捧着它,像捧着个正在倒数的手雷。
电话平息了,又再次响起,连打了三次,对面才作罢。
我坐靠在床边,握着她的手机,看着她狰狞的尸体,静默许久后,我似乎也“看”到了此时那个恐惧的、窝囊的、绝望的自己,我将自己的意识一点点地从泥潭中拔了出来。
我不能就这么认了,我奋斗了半辈子,出卖健康和灵魂,才挣来了这些身家和地位,我还没享受够,不能栽在这儿。
她失踪的事早晚会被发现,但只要拖得久一点,警察再找不到尸体,就算查到我有嫌疑也无法给我定罪。我现在要做三件事,第一,尽量掩盖她已经死亡的事实,拖得越久越好,第二,把尸体处理掉,第三,尽可能减少自己的嫌疑。
我的大脑飞速思考着,大学时拿到的多门刑侦专业课高分,和多年职业生涯赋予我对法条的熟知,让我很快就理清了现状,想出了对策,一套完整的计划在脑海里成型了。
我在厨房里找到一次性桌布,将女友的尸体层层裹起来,塞进了她的行李箱,还好现在是秋天,若是高温的盛夏,这屋里的味道早已经把邻居或物业召来了。我又把衣柜里沾了血黏了肉的衣物都收拾起来,装进垃圾袋。
我印象中她有一个像光剑一样的道具灯,是用来拍照的时候补光的,能变幻好几种颜色,我在客厅找到了它,调出紫光模式,然后将卧室的遮光窗帘完全合拢,门关闭,在一片黑暗中,用紫光扫过衣柜,照出了大量土棕色的血迹。血迹还没有清理,大部分肉眼可见,而有些喷溅的太轻微,只有在紫光灯下才能看到,我需要知道大概的喷溅范围,不能有遗漏,一会儿用消毒水清洗过后,紫光就照不出来了。
我换了身衣服,带上手套,用漂白剂大范围的擦拭血迹,忙完这些,已经是下午。
擦完卧室,我想去测一测客厅和厨房,但这两个地方做不到完全黑暗,只能等天黑。于是我换回来时穿的衣服,仔细列了一张购物单,带上墨镜,出了门。
我先去了物业办公室,说我有个快递没收到,快递员跟我扯皮,我要查监控。
安全部门对小区的监控保留时间要求是一个月,但很少有物业能做到,因为硬盘太贵。
果然,这个小区的监控只保留两周,也就是说,如果我能保证女友在两周内不引起警方的调查,警方就不能掌握我出入过这里的证据。
得到答案后,我开车离开,按照我的购物清单去买东西,遮挡住脸,只拿现金交易。
返回女友家,我拿出从农药化肥店买的edta二钠,将我用漂白剂清理过的地方再清洗一遍。家用消毒水里的次氯酸钠只能破坏DNA和血清蛋白,暂时躲过紫光或者鲁米诺试剂,但是等它几天时间风干了,干扰消失了,还是能测出血迹,这时候要用edta二钠螯合掉铁离子,再拿清水冲洗,就能彻底抹除这里曾经有过大量人血的痕迹。
仅仅是清洗完卧室,已经是半夜,我累得腰都快直不起来。
我吃了几块饼干果腹,休息片刻,就继续干活儿。我拿着紫光灯从卧室往外走,很快就找到了血液的痕迹——在地上。血迹串连成一条通往厨房的动线,我顺着它的引导走到厨房,在紫光灯的照射下,那些被“我”清理过的痕迹显出四处分布的幽森的光斑,冰箱、流理台、灶台、橱柜、垃圾桶,一丛丛,一簇簇,一点点,犹如飘摇的鬼火……
我仿佛看到一个黑黢黢的影子,拿着滴血的刀,从卧室出来,穿过客厅走到厨房,将什么东西扔进了垃圾桶,然后若无其事地从冰箱里拿出速冻烧麦,从橱柜里拿出蒸笼和盘子,经过流理台,放上炉灶,为我准备醒来后的早餐。炉灶上逐渐升腾起蒸汽,而衣柜里那个年轻女孩刚刚被剖开的腹腔,也还在散发着生命最后的余温。
我身体的每一根寒毛都竖了起来。我拿着紫光灯,走到了垃圾桶前,踩下了盖板。
里面是一些常规的垃圾,和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尖刀。我捡起刀,发现刀下面还有一样东西,一只手套,是我用来掏过女友脏器的那副手套的另外半只。
手套上全是血,但不是抓握过刀具的血液分布,而是深入过脏器,经过翻搅、摸索、挑拣过后留下的正反两面满满的血——这只手套跟我戴的那只做过一模一样的事。只是我的那只在一堆腐肉中什么都没找到,那它呢?它是否找到了那个寄生胎?如果它找到了,已经成型的胎儿又去了哪儿?
我把整个垃圾桶都倒出来,一眼尽收的那点垃圾我反复翻了四五遍,在确定没有之后,我又疯了一样将全屋所有地方翻找了几遍,却再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当我决定抛尸,让所有人永远都找不到她的时候,她尸体的一部分却被黑夜的“我”藏了起来,在一个我根本不知道的地方,那东西带着她和我的DNA,一旦出现,就拥有着可以让一切崩坏的力量!
我怒急攻心,狠狠捶了几下大理石台面,喉咙里发出压抑地低吼。
“我”会把那东西藏在哪儿?如果它不在这个公寓里,那就是被“我”带走了,“我”把手机锁在保险柜里,是为了晚上能够用它回复亲友,可那东西有什么用,女友人都死了,“我”为什么还要执着于一个胚胎?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平静下来,然后平静地将厨房的血迹也处理完,用紫光灯照射整个公寓,确定没有遗漏之后,在夜色的遮掩下,将装有女友尸体的行李箱和收拾出来带有证据的垃圾,用桌布做了隔离处理后,都搬到了我的车上。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