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声想着想着,更伤心了,哭得更厉害。
他怎么能以现在这幅样子出现在秦渭的面前?
他根本就不想让任何曾经认识的人,看见他现在的样子。
“所以、所以都说了让你回美国去呜……”
秦渭不懂,秦渭是笨蛋。
他怎么就看不明白?怎么就理解不透?
那些一顶一的聪明人,也是世界上最会装傻充愣的人!
他就不该让叶秋声觉得他能被他拿捏住,叫他放肆地时不时靠近一下,再又抽离,就这么折磨着他,远远扯着根线拴到秦渭脖子上,把线头握在自己手里,不想和他相认,不想叫人怜悯,不想丢了脸面和自尊,又舍不得真的用决绝地方式把赶他走。
万一秦渭真走了,叶秋声又难受得很。
他只是坏心眼地贪恋着他对他的温柔和放纵,既不肯抓住,又不肯放手。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
他要自揭伤疤,要让他知道他认识的那个叶秋声,早就在他看不见的时候,从翠嫩欲滴的小树苗,长成了一个歪七扭八的歪脖子树!
他没能按照约定好的好好长大,没能成为所有人期待中的人,反而成了一个熟悉的人认都认不出来,拿不出手,上不了台面的人。
叶秋声一直不舍得下的狠心,今天总算借着那股火气,决定孤注一掷,他要放手了,他不再这么抓着他不放了。
可是……
叶秋声抓着秦渭贴在脸上的手,感受着贴靠在脸颊上炙热的温度,忍耐又放肆地哭起来。
可是他怎么还不走呢?
他怎么还要来哄他,还亲了他呢?
“秦渭……你是混蛋……”
秦渭抱着他:“我是混蛋。”
他怎么这样啊?
叶秋声泪眼朦胧,哭得更惨地质问:“你怎么能承认自己是混蛋?”
秦渭拨弄了下他长得遮眼的门帘,光线渗进来,叶秋声瑟缩着躲避,抬起手想挡,最后却还是被秦渭拨开了头发,露出一双盈满泪光,点漆似的眸子。
红通通的,眼圈哭肿了,又长又浓密的睫毛湿漉漉地沾成一片,看起来可怜极了。
秦渭碰了碰他的睫毛,心疼却又忍不住冒出惊叹。
“连睫毛都是浅色的……”秦渭看得出了神,口中轻喃:“秋声,好漂亮啊。”
或许是从小不爱吃饭,营养不好的缘故,也或许是遗传,叶秋声的毛发全都是浅浅的棕色,瞳仁也浅,焦褐色的,这让他整个人都像是一块融化的太妃糖,在日光下总是从头到脚散发着柔和的光,自带打光和滤镜一样。
秦渭没见识。
很小的时候以为他这样的,是山里的精怪化了人的特征。
现在知道不是了,世界上有很多浅发色瞳色的人。
可他走遍美国,都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的颜色。
也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漂亮的人。
人的审美和取向,大概会永远定格在生命里第一次感受到惊艳的那一秒,此后花费一生的时间去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