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文学

三五文学>律师今天想复合了吗 > 1414(第2页)

1414(第2页)

那时,崇笙还在上高中,廖莲晶和崇大强以家中拮据为由,逼迫她放弃上学,出门打工贴补家用。

走投无路的她在小镇的河边来回踱步很多次。

人群皆是目不斜视地路过,只有那个穿着整洁干净的少年停下来问她。

“你怎么了?不开心吗?”

因为这一眼,刘志成为了崇笙至今为止的人生当中最特别的存在。

他们很快坠入爱河。

刘志爱她,护她,拿出积蓄资助她上完高中,乃至大学。

而崇笙也同样爱他,甚至超过爱自己。

以至于即便刘志的情绪越来越起伏不定,家中气氛压抑窒息,她也只是越加贴心温柔,以此来安抚他。

以至于即便刘志突然冒出个孩子,她也只是短暂的情绪失控,然后便沉默着接受,当作一切都没发生过。

到最后,杨熙雅耀武扬威地发来那张恶心至极的照片,崇笙才大梦初醒般意识到,一切早已到了无法挽回的余地。

感念于那一丝情分和知遇之恩。

崇笙并没有想过追究刘志的家暴出轨婚外生子等行为,只是想要离婚,然后干脆利落地和对方划清界限。

可没想到,刘志的反扑比预想的来的要疯狂。

他追到她的出租屋,用绣花针刺入她的身体,如同恶鬼般残酷无情地折磨她。

如今更是追到医院,不顾后果地逼她妥协。

妥协的后果是从今往后的人生都蒙上一层阴影。

崇笙不愿意。

而不妥协的后果,她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见到了。

死亡。

崇笙缓缓闭上眼睛。

虽然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但既然已经知道无力改变了。

崇笙的脑中反而没那么紧绷了,她想起了一首无关紧要的诗词。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斑鸠呀,吃了桑葚易醉,就别把桑葚吃进嘴里;女人呀,也别太轻易地沉溺于男女之爱。

为什么呢?

因为男人即便爱上你,抽身也再容易不过;可女人若是爱上男人,就再难解脱难挣离。

这是上学时候学过的课文,当时的崇笙很年轻,不懂这些字句之中到底蕴含着怎样悲伤又不甘的情绪。

时至今日,她也终于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明白了——人心易变,待我如初最难。

所有人都以为,要救下崇笙已经来不及了。

其中包括靳舟。

但就在这时,一阵白光突然亮起,直直地射向刘志的面门。

是江予淮。

这是防身用的强光手电,通过直射人的眼睛,可以让对方出现瞬时失明的症状。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