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本想立刻给沈知夏打个电话,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车已经开到了布朗尼咖啡厅外。
周琳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也已经看到了我。
我只能是按下给沈知夏打电话的想法,停好车子之后,推门下车走进了咖啡厅。
肚子有点饿,路过吧台的时候,我点了杯咖啡,以及两个鸡蛋三明治,这才来到周琳对面坐下。
周琳面前的那杯咖啡,已经喝了大半。
“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无视周琳冰冷的目光,直奔主题。
此时,服务员送上了咖啡和三明治。
周琳等到服务员走了之后,说道:“你不是想要我净身出户?一定拟好协议了吧?给我看看!”
我拿出手机,将早已经拟好的协议发给了周琳,而后自顾自的吃起了三明治。
事关离婚分割财产,周琳看的很仔细。
直到我吃完三明治,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她还没看完。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和周琳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财产争议。
我们两个结婚之后,工资是各自保管的。
只是,我的工资高点,房子的贷款,家里的花销都是我在负责。
而她的工资除了偶尔买点菜,其余的也全都在她手里。
车子是我婚前全款买的,跟她没有关系。
需要分割的大头,就是我家那套房子。
这套房子是我爸妈给了六十万首付买的,剩下的是贷款,目前还在还房贷。
关键问题是,这套房子买的是二手房,当时过户的时候,加上了周琳的名字!
按照现行的法律而言,我们两个离婚,她是要分走一半的!
我之前已经说过,我出身于农村,得益于国家这些年对农村的扶持,我爸妈承包了村里一些地种大棚!
每天辛辛苦苦劳作,多年才攒下这些钱给我结婚用。
房子分走一半?
我绝对接受不了!
另外,就是订婚的时候给的彩礼和三金,当时还没那么高的彩礼,我家给了八万八,外加三金花了不太到三万块钱!
在协议里,我明确了房子不进行分割,归属于我个人的条款,至于彩礼和三金,我写了总计十万元的退回条款,多少让她占点便宜!
至于我们结婚的嫁妆,举办婚礼的时候,周琳她妈李岚说是给了二十万!
我没见,也不问。
况且,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彩礼和嫁妆都是女性的婚前财产!
彩礼是我家给的,能要尽量要回来。
她的嫁妆,我是绝对不会不要脸的要求分割的。
本以为周琳不会这么痛快的签这份协议,肯定会讨价还价。
我甚至已经做好了底线打算:彩礼和三金打水漂,保住房子即可!
没想的是,周琳看完之后,很干脆的说道:“你去打印,我签字!”
这么痛快?
我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你可看清楚了,上面写了,签完协议,你要立刻跟我去将房产证更名为我个人,还要将那十万块立刻打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