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颂梨一早就跟梁思敏女士说了要和陈鹤允出去玩儿,参加完婚礼午宴后,她来到山庄门口等陈鹤允。
既然知道她要穿毛衣,陈鹤允自然不是骑摩托来的,这次不需要载东西,他也没开越野车,开的是辆挺低调的卡宴。
到了地方,他第一时间是降下车窗,所以姜颂梨一出去就看了他穿的那件白色毛衣。
老天!
真的是白色毛衣!
姜颂梨惊得表情都失了控。
啊啊啊啊啊难道真的有心软的神吗?!
她赶忙在心底虔诚地祈祷:
神啊,请让我和他谈场一辈子也不分手的恋爱吧。
陈鹤允没有读心术,但看她表情也知道,她很开心。
其实这是很冒险的一件事,因为他之前从未穿过白色衣服,习惯使然,他喜欢穿耐脏耐穿的深色衣服,而她一许愿,他就穿了白色衣服,很难不让人怀疑他知道她小号。
幸好的是,除了在校期间,他们不经常碰面,姜颂梨并不知道他不爱穿白色衣服。
上了车,姜颂梨按耐不住自己的小心思,说了句:“挺巧,你今天也穿白色毛衣。”
陈鹤允笑笑,“我妈让我以后多穿白衣服。”
“为什么?”
“说是看起来没那么凶。”
他本来气质就冷,还寸头,再穿黑衣服,看起来是真的很凶。
“你不留寸头应该就不会显凶了,”姜颂梨顺便一问,“你为什么喜欢留寸头?”
但刚一问她就猜到了原因,估计在以前是为了省理发费,现在是习惯了。
“以前是为了省理发钱,现在是习惯了。”
他说的和她想的一字不差。
姜颂梨不由得笑起来。
“你笑什么?”
姜颂梨当然不会说因为觉得跟你很有默契,“就是觉得……幸好你没改掉这习惯,你留寸头很好看。”
“你不觉得我凶吗?”
“不觉得。”
她当然不觉得他长得凶,从始至终都只觉得帅。
小帅不光长得帅,还是个特别特别好的人。
“那我留一辈子寸头。”
“啊?”姜颂梨有些吃惊,“这就一辈子了?不采纳采纳别人意见?”
“用不着,你觉得好看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