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在那,过了半响,便知道自己多虑了,耳边传来的是赖二等人凄厉的喊声,没听见他的声音,应该是没挨打,只有打人的份。
没过一会,霍珩拍拍手,从胡同里出来,径直朝她而来。
林秀秀想好了,先让他多住几天,再找机会赶他走。
“不回去?”他问。
“那他们?”
“他们自己会回去。”
这意思,不会来找麻烦了,林秀秀终于能大口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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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珩又在老旧的院子住下,住了两三天,平安无事,也没见人来找麻烦。而且人比之前轻快,居然会炖参汤了。
他给林秀秀盛了一碗,参汤浓郁清香,看着很不错的样子,但她不敢喝,怕人参来路不正。长睫微垂,紧紧盯着参汤看,忍了几天的疑惑,终究是问出口。
“你到底哪来的银子?”
“赚的。”
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完反应过来,立马想到什么,说:“怕我去偷去抢。”
“不是这个意思。”
她就是这个意思,担心得很,吃都不敢吃。
霍珩嗤笑,喝的畅快,一碗随即见底。
“当仵作验尸赚的,信吗?”
她睁着一双眼,眼底闪着光,“你会啊?但是也不能赚那么多?”
霍珩叹气,想不到花点银子,还要解释钱哪来的,属实麻烦。
“普通仵作不会的,我会,银子自然多。”
她半响没吭声,眯着眼一眨不眨的睨他,似乎在辨认他说的真话还是假话。他从容镇定,举止优雅,一看就很有教养,应该不会说谎,所以,是自己错怪他了。
手中的参汤温热,浓郁的香味不断飘在鼻端,勾起她的食欲。
她吞咽下,端起碗喝了口,确实好喝,没想到他还会炖汤。
九月底了,白昼变短,外头黑的早,所以农户人家便早早合上门休息。
霍珩在屋内练字,林秀秀吃的太饱,撑着腰在屋内来回走。走去他屋内瞄了眼,出来,过会又去看一眼,又出来。
来回四五次,霍珩烦了,停下笔看她,“又不认识字,看什么?”
“看看也不行,它认识我不就好了。”
男人轻笑,心情不错,“想说什么?”
“我想请你帮忙。”
“说。”
既然心思被看出来,那她就不客气,直说了:“就是杨大哥啊,他没个固定差事,整日做短工,去码头搬搬抗抗,风吹日晒还赚不了几个钱,很辛苦。你不是很会赚钱,带他一起去。”
“拿我做人情。”
林秀秀皱眉,解释说:“人家借衣服给你,给你换药,帮你擦身体,还夸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