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时握住公筷,把最肥美的那块排骨夹到许千鹤碗里,骨头上的肉轻轻一碰就脱骨。
“尝尝这个,我的招牌菜,冰糖炒的汁,不腻,吃过的人都说好。”
许千鹤咬下第一口的瞬间,眼睛亮了。酱汁在舌尖化开,甜里带着微酸,刚好中和了排骨的油脂,连骨头缝里都浸满了味道。
她含糊不清地说:“比外卖好吃一百倍……”话音未落,第二块排骨已经进了嘴。
林牧时看着她鼓起的腮帮子,像只囤粮的小松鼠,忍不住笑出声。他把冰镇酸梅汤推到她手边:“慢点吃,这一整盘都归你。”
玻璃杯外凝着水珠,碰到许千鹤手背时,惊得她打了个激灵,排骨汁差点溅到衣服上。
“小心。”林牧时伸手替许千鹤挡了一下,指腹不经意擦过她的唇角。
许千鹤的动作猛地僵住,只觉得那处皮肤像被炭火燎过,连带着喉咙里的酸梅汤都变了味,甜得有些发慌。
张勇趴在餐桌下的狗垫上,啃着专属的鸡胸肉,尾巴扫得地板沙沙响。这是独属于小狗的演奏曲。
林牧时吃得很慢,目光时不时落在许千鹤碗里。每当她的筷子伸向椒盐里脊,他就会提前把蘸料碟推过去。
“今天送单的时候。”许千鹤咽下嘴里的羊肉,又吞下一口酸梅汤才开口,“有个客户让我带两瓣蒜,我拐了三条巷子才在菜市场才买到,差点迷路了。”
她笑起来,弯弯的眼角盛着满足,“原来送外卖不止是跑腿,还得会认路。”
林牧时点点头,说:“老城区的巷子像迷宫,我刚开始也总迷路。”
他看着她,眼神认真,许千鹤仿佛窥见他以前手捧卷宗分析案情的模样,“你刚开始送外卖,路线不熟,又要拍视频,顾不过来的。”
许千鹤的动作顿了顿,排骨在碗里戳出个小坑。她其实也在发愁,下午有个订单超时,客户虽然没投诉,但她看着手机上的超时提醒,心里像塞了团湿棉花。
“张勇跟着你跑一天,也累。”林牧时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空气里的食物香气,“我上午的单少,要不……我先帮你带它?等你熟了再说。”
许千鹤猛地抬头,撞进林牧时含笑的眼眸里。那里映着餐桌的暖光,还有她的影子,小小的,有点呆。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许千鹤的指尖抠着碗沿,声音细若蚊蚋。她没好意思说,她现在好像有点对送外卖上瘾了。
“不麻烦。”林牧时极其自然地拿起许千鹤的空碗,起身去盛饭,背影在灯光下被拉得很长,“张勇大概也想赖在我这儿。”
“好哇,原来你是想谋篡我的主人之位。”许千鹤幽怨道。
“啊,这都被你发现了。”
厨房传来碗筷碰撞的轻响,许千鹤看着林牧时的背影,心里某个紧绷的地方久违地松弛下来。
许千鹤一直以来都沉浸在做自媒体的焦虑中,自媒体行业不像其他职业,根本不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反而有着各种莫名其妙的玄学,她不够聪明,还没悟透其间的智慧,只能笨拙地用努力弥补自己与同行的差距。
每一次吃饭,许千鹤要么抓着手机,要么捧着平板面前,嘴上嚼着米饭,实际上眼睛从未离开过那些光怪陆离的视频。
上一次没有任何负担地吃饭是什么时候?她记不清了。
而现在,许千鹤放下手机,远离平板,心情彻底放松,像喝到一碗温热的汤,熨帖得从喉咙暖到胃里。
吃完饭,张勇已经趴在沙发上打起了哈欠,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小肚皮随着呼吸一鼓一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