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甘随波逐流,我们勇敢奔向自由。
而每当人们所追寻的事物取得了收获时,哪怕只是一点,那种幸福感和满足感都是难以替代的。
约莫跑了半小时左右,万依坐在长椅上休息,她微微低头喘了喘气,心脏由于运动跳得飞快,休息一会,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万依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到上面的备注:夏夏。
夏夏,即安之夏。安之夏是万依的闺蜜,两个人从幼儿园就开始接触了,虽说不是一个班,但万依这人从小就对颜值这块极其敏感,美女和美女之间往往要么是相互厌恶,要么就是相互欣赏,万依显然是后者,安之夏精准踩在她的审美点上。
“依依,我现在在图书馆,刚刚写题目有几道题目我有点不太懂,想让你帮我分析一下,等会来我家呗,我去你家也行。”
两人幼儿园三年,小学六年同班同学兼同桌,初中亦是三年同班同学兼同桌,所以喊对方的名字一般都是喊小名,比如夏夏、依依等等。
万依是妥妥的理科大神,文科烂渣。
对于初中试卷的档次和难度,毫不夸张地说,万依基本上都是满分,这一点,就连她们博悦十三中的全校第一都做不到。学校往年都会张贴单科状元的照片,而万依,她的照片完全霸占了三年的宝座,加上长得漂亮人也容易相处,家里也有矿,一度成为全校风云人物。
万依坐在长椅上,晃了晃腿,回复道:“可以啊!我刚跑了会步,等我一会回家吃早饭然后洗个澡,再去图书馆找你。”
电话另一头的女生乖巧地“嗯”了一声,两人便挂断了电话。
万依把手机塞进口袋里,从长椅上站了起来,脑袋里各种英语单词飘荡着,她心不在焉地走在公园小路上,准备去附近咖啡店买个咖啡喝。
万依特别喜欢喝咖啡,也特别喜欢吃甜食,但她不喜欢过甜的咖啡,按照网上流行话说生活苦了总要吃点甜的,可她显然不是这种想法,她只是单纯喜欢,咖啡符合她的口味,甜食也符合,但咖啡里加糖就是不符合,这也并不矛盾,个人口味不用罢了。
行走之际,身边一阵风扫过。
回眸,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远处的男人一身黑衣,步伐稳健地慢跑,宽松的衣物时不时贴在身上,简单的勾勒出他完美优越的身材,头上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将五官尽数遮挡,只是远远看去,一个帅哥的形象便已经刻在脑海。
俗话说,男人的帅来自女人的想象,就是这么个道理。完全不知对方的相貌如何,可只凭几处便可以大致猜到这是个帅哥,甚至是五官都可以自己幻想出来。
在万依跑步的这一个月内,这是第四次,她遇到这个少年,每次只是一瞥,她并未多留意,只觉得是附近的邻居有晨跑的习惯。
万依记住他,不仅是因为看上去是个帅哥,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气味。
万依对于气味很敏感,她的鼻子极其敏锐。
这个少年身上,有极其清爽的青柠薄荷香。该怎么形容这个味道呢…。就像是,在烦闷盛夏,突然吹起的一股凉爽的微风般舒适,在夏日沙滩上喝着冰凉汽水,气泡在不停翻涌,传来薄荷的清香味,刺激脑骨;历经沙漠,遇甘霖的惊喜。
清爽甘洌,极具夏天的风味。
这种味道,让万依有些迷恋。
于是她一直盯着看,直至那抹身影从眼前消失,她才不舍般地收回视线。
似乎是觉得盯人盯久了不太礼貌,万依难得腼腆地笑了笑,随后朝着咖啡店走去。
另一边,靳厌很快便停下了脚步,约莫过了半分钟,他步伐缓慢地走了回去,看着万依离开的方向,他心满意足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刚走没几步,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阿厌,你人呢?我去你家没找到你。”听声音还有点鼻音,估计是刚醒没多久。
靳厌把帽子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