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那医生支支吾吾半天,只说出一句“每个人的身体状态都不一样,伤口痊愈的时间也不一样”就躲避着我的追问落荒而逃了。
合着宋恒焉早就可以出院了,只是裹着个纱布,在这继续享受病号的待遇。
我的倦意都在这个事实的冲击下消散了,捧起宋恒焉的脸。他自知理亏,不敢和我对上视线,只楚楚可怜地垂着眸,一副我说句重话他就能梨花带雨的模样。
过了几秒,我在他的脑门上轻轻地弹了一下。
不知道怎么的,我在短暂的错愕过后,忽然一下子就理解了宋恒焉的心情。
我的身体虽然比我哥好很多,但还是难免有生病的时刻,只不过病来得快,去得更快。有时才喝完药没半个小时,我就能感觉到烧退得差不多了,可是因为不想回去上学,因为还想陈女士再多担忧我一会,我试过将滚烫的药碗贴在脑门上,也试过把水银温度计放在热水袋底下,想营造出我仍然没退烧的假象。
当然,我那点小伎俩对生活经验丰富的陈女士来说压根不够看的。她会毫不留情地拆穿我的把戏,劈头盖脸把我训斥一顿,让我赶紧滚回房间背书,别在这里演这种拙劣的戏码,多余给她添乱了。
每次被她拆穿时,比起负罪感,占据上风的更多是不知所措和难堪。
我没有我哥那副容易生病的身体,因而也不知道究竟要如何才能让陈女士的关怀更多地落到我身上。
随着日子的推移,我意识到自己那些小伎俩的愚不可及,这才不再重蹈覆辙了。
而宋恒焉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只是想要继续停留在病号的位置上,被我关注、被我照顾而已。我自己又不是没在小时候做过一样的事,又哪来的资格怪罪他呢?
那份早就被我忘掉的离婚协议,宋恒焉始终记得。他划了一个错误的等号,觉得出院回家,就等于又要把那件事搬上台面来计较。
他皮肤白,脑门上被我弹过的位置留下了明显的红痕,加上水汪汪的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反倒显得我格外像个欺负良家妇男的恶棍。
我叹了口气,与他头靠头地相依着。就算是这样,就算他看起来真的很可怜,有些话也要跟他说清楚,他才能明白。
“我喜欢你,恒焉。”
“不是看你受伤了才同情你,不是因为你是个病号才可怜你。就算你恢复了健康,我也还是喜欢。不如说,正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一直是健康平安的。”
“就算你没有住院,我也会早点赶回家看你的。当然了,前提是你也不加班,我们就可以一起吃晚饭,看看电影,聊聊天,然后洗澡睡觉。”
“这比在医院里呆着要好多了吧?虽然这里也有电视,但医生护士总要查房的。不像在家,除了阿姨会来搞一下卫生,没有人会打扰我们俩。”
我特地把重音放在“我们俩”上面,一字一句都讲得很慢,确保宋恒焉能够听清楚,能够听进去。
“那份离婚协议,我们俩可以把它拿出来,一起撕掉,这样它就不作数了。”
“我们还没有穿过什么情侣装吧?家里的情侣物品也不多。只要你出院了,回家了,我们就可以一件一件慢慢选购,然后全都用起来。除了在家里用,还可以带到公司去。这样不管是我的同事、上司,还是你的下属,都会知道,物品的主人也有主了。不然怎么会整天用这些情侣物品?”
显然是有效果的,宋恒焉的身体没那么僵硬了,也不再露出大难将至,等着被审判的目光了。
我很熟悉那种目光。我自己知道自己做了某些错事,却又侥幸地希望陈女士能够不察觉出任何端倪时,就会露出那样的目光,指望有奇迹能够发生,让我免于被责骂,被训斥。
自然,奇迹一次都没发生过。
可我还是得让没被爱过的宋恒焉知道这个:现实不是童话故事,我的爱也不是过了十二点钟,就从豪华马车变回原形的南瓜。我喜欢他,并不设有时限,喜欢他和关注他的程度也不会因为他恢复了原本的完整与健康就随之递减。
所以他不需要像年幼的周难知那样,虔诚地把额头抵在滚烫的药碗上,试图借一点可持续的高温,更不需要每天更换早就可以不裹得那么厚的纱布,作出一副离不开人的柔弱状态。
“怎么样?”我笑着问他。“要办理出院手续吗?”
宋恒焉将脑袋埋在我的胸前。过了片刻,我听到他笃定的回答,“要。”
作者有话说:
预警一下,两人的甜蜜之路会出现一点外力造成的波折